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2-01-14 来源:四川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校人事处批准同意,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教学科研岗,5名。

2、专业:民商法、法律史、经济法、国际法等。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

2、申请当年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前景;

3、已在CSSCI来源期刊或来源集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法学类论文4篇,其中应当至少有2篇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如另2篇本人是第二作者,导师应当为第一作者。

三、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

2、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应达到学校、学院对该岗位的要求;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和服务于学生;

4、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者发表论文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自选拟聘学科专业题目试讲。试讲结果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确定。3、学院确定最后选留人员,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29日~310日;

2、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9办公室。

3、联系人:杨小凤;联系电话:85990911E-mail: faxueyuan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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