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面向国内外现开始正式招聘2012年新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教学科研
二、任职基本条件: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现职人员或出站博士后;具有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三、专业要求
限民商法、行政法或者国际经济法方向。
四、岗位待遇
北京师范大学正式编制
五、应聘材料
(一)个人简历(附2寸免冠照片);
(二)个人相关资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成果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2年4月10日前发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原老师
电 话:010-58800669
电子邮箱: yyddlzw@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