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上午八点半,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资助,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四校联袂主办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活动之特别讲演,在北京大学大学凯原楼307会议室隆重举行。该场讲演主题为“德国少年刑法——以《德国少年法院法》为文本的解读”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文教授出席,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江溯担当现场翻译。讲演吸引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数十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前来聆听。
玛丽安·齐白(Dr. Marion Sieber)在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获得刑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律师、检察官和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法官。现任德国弗莱堡少年法院法官,同时也是德国著名刑法学家、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乌尔里希·齐白(Prof. Dr. Dr. h.c. mult. Ulrich Sieber)的夫人。
齐白法官的讲演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德国少年刑法概览、德国少年刑法的法条释义以及总结。在第一部分概览之中,齐白法官宏观性地向我们介绍了德国少年刑法的原则性问题:少年利益至上的理念——教育为主(Primacy of education)、重在改善(Aiming at law-abiding citizens in the future);规制少年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麻醉品管制法、交通法等作为少年刑法的法律渊源,以及超过合理怀疑的诉讼定罪标准;少年刑法的特别制度——惩罚措施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包括教育培训、禁闭处分、短期关押、缓刑、缓期宣告等)、罪责原则下的比例性原则与辅助性原则、社会调查诊断程序(Social prognosis)与中止诉讼程序(Termination of proceedings)等。第二部分则主要是对《德国少年法院法》的文本解析,包括少年法院管辖权、比例性原则与辅助性原则的具体表现、各种惩罚措施的实际运作、自由刑的上限与下限、数个犯罪行为的处罚、少年法院及其法官的构成。齐白法官在总结性的第三部分中,再一次强调德国少年刑法是坚持少年利益本位的(Juvenile offender-oritented criminal law)。在这样的理念与实定法之下,少年法官握有充足的裁量权,去考察少年犯罪人的过去与评估他的未来,以选择最佳的处遇方式来实现矫正改善的目的。
在随后的点评与提问阶段,梁根林教授首先强调与德国刑法表现出既严厉又慈祥的面孔不同,我国刑法(成人刑法)更多的只是严厉。今后的刑法重要的改革点和突破点就在少年刑法领域,而同时少年刑法的如干特性又与人格刑法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张文教授随后发言,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支持人格刑法理念的学者,张教授引用菲利的话“过去的刑法注重惩罚,未来的刑法则在于矫正”,来强调少年刑法的改革将有利于成人刑法理念的变迁。之后,博士生与硕士生则先后就少年刑法的具体问题请教了齐白法官,齐白法官一一作了回应。整个论坛在智慧的火花不断撞击出来的氛围下,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在12时左右,本次论坛圆满的结束。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是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赞助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学术性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