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诉讼法学副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诉讼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副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副高级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5岁以下
[1]从事较长时间的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5]5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诉讼法学讲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诉讼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1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中级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35岁以下
[1]从事较长时间的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5]5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刑法学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法学院刑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刑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正高级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50岁以下
[1]从事较长时间的刑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行政法学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正高级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50岁以下
[1]从事一定时间的行政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宪法学副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副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副高级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0岁以下
[1]从事较长时间的宪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经济法学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经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经济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正高级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50岁以下
[1]从事较长时间的经济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经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正高级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50岁以下
[1]从事一定时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招聘岗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讲师
截止日期:2012-6-30
招聘部门:经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
招聘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讲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
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中级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30岁以下
[1]从事一定时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2]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深厚的学术研究潜力;
[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
[5]留学北美、欧洲经历。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