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清华大学法学院现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清华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享受法学院合同制人员相应待遇。有意应聘者请于2012年3月1日之前,下载简历模板填写后发至law39@mail.tsinghua.edu.cn。请在邮件主题、简历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简历原则上不超过1页,附照片,并请用附件形式发送。通过初选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岗位:法学院培训中心1人

招聘要求:

1.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为人正派;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相关专业(非法学专业,要求有一定法学基础)。要求外语能力较强(口语流利、并能进行书面交流),有能力承担涉外培训工作。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主要岗位职责:

全面协调监管培训项目的整体运作,保障项目立项审批、运作进展及收尾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规范、高效、高质量的开展。包括前期联系洽谈、教学安排与组织、后勤保障与服务等。

法学院党委人事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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