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著名法学家、中国法理学学科奠基人、北京大学资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沈宗灵教授,因病治疗无效,于2012年2月16日上午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沈宗灵教授于1923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获学士学位,1947年3月留学于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系,1948年9月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50年1月进司法部主办的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学习,同年底结业留院工作,任研究员,后该院与刚成立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合并。1954年北京大学重建法律学系,遂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工作,担任讲师并任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主讲“国家与法的理论”等法学基础课程。1978年下半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1979年4月升任副教授,1983年5月升任教授,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任博士生导师。1982年12月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1988年6月改任比较法—法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93年5月退休,但继续承担对博士生的指导工作,直至2000年。
沈宗灵教授于1985-1998年期间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届法学评议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学分组成员;1999年起担任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国家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委员;1993年起任人事部所属博士后工作管委会专家组成员。1990年至1992年任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1994年当选为国际比较法科学院联系成员。
沈宗灵教授是中国法理学学科的奠基人,其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中国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和比较法学三个方向。他推动了法学理论学科从“国家与法的理论”发展为“法学基础理论”,再发展为“法理学”,并对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以及法律社会学的发展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他主编的《法理学》系教育部国家重点教材,获得了多项奖励,至今依然具有很大的影响。他开创了现代西方法理学研究,撰写了建国后第一部详细的现代西方法理学理论著作《现代西方法理学》(1992,获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同时撰写了专著《美国政治制度》(1980),翻译了美国法律社会家庞德的经典著作《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德国纯粹法学代表人凯尔森的经典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他推动了比较法学科的建立和比较法的研究,专著《比较法总论》(1987)获首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比较法研究》(1998)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同时还著有专著《比较宪法》。此外,他编著法理学教材及译著多种,撰写论文110余篇,一些论文被译为英、日、葡文发表。
沈宗灵教授的一生,是献身于北京大学法学教育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法学研究和中国法治建设的一生。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著述丰硕,不愧为中国法理学的一代宗师;他为人正直清廉、低调谦和、淡泊名利,即使在特殊时期也从没有说过违心的话,没有做过违心的事;他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献身教育,培育了中国法理学一代又一代学人;他身在书斋,心系天下,时刻关注中国法学的发展和中国法治建设的进展,他为中国法学研究和中国法治事业作出里程碑式的贡献。沈宗灵教授的逝世,不仅是北京大学的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逝者如斯,后人永怀!
沈宗灵教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