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聘海洋法、知识产权法博士后研究人员
发布日期:2012-03-19  来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海洋法和知识产权法系985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为更好地推动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培养预备师资和研究力量,现向海内外公开招收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4人(海洋法、知识产权法专业各2人):

一、待遇

1.享受国家关于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所有待遇。

2. 提供办公室。

3. 享受重点建设项目(学科)专项资助。
4. 博士后出站达到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 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海洋法(或国际法相关专业)、知识产权法博士学位。

2.博士后申请人员近三年内应以第1、2(列第2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博士后申请者的博士指导教师)完成人在成果奖励及学术研究方面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获奖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研成果奖。

(2)发表论文

至少有3篇论文发表(含录用)在浙大人事处公布的《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重点学术期刊目录》上,其中在SSCI、A&HCI收录的刊物上或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3)科研项目

有书面材料证明申请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3.其他科研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1)编写专题性著作(不含教材)每满5万字可按1篇一级刊物或核心期刊论文计。
(2)博士后申请者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每项按1篇一级刊物或核心期刊论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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