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
3月8日,《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四次专家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广东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GE中国法律顾问张兴祥博士,实施办法执笔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戚建刚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胡俊宏博士,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兼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共同主持。
受卫生部委托,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承担了《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目前进展顺利,草案初稿日趋完善。本次提交给会议讨论的初稿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许可”,共7章89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
GE中国法律顾问张兴祥博士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戚建刚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胡俊宏博士
全体专家围绕着具体条文逐一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特别是实务部门专家与理论部门学者、公共卫生专业学者与法学专业学者、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的交流和碰撞,对实施办法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收效显著。
研讨会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5点才结束。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会后将对草案初稿及时进行修改,争取3月20日之前再次征求卫生部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