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 [2012] 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拟定于2012年第四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任本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主任。
建设公平正义社会,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要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现阶段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以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为目标,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最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刑事司法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近年来社会各界期待较高的法律领域。为此,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一)。现将本届学术讨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组织选送工作,仍由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别负责统一组织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本辖区法院的参选论文。请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接到本通知后,做好论文的推荐选送工作,并请将推荐论文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荐的论文,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力求做到选题对于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严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释)。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和字数要求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三、各高院推荐的论文数量,应严格限定在50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以报送论文目录的前50篇为准,但组织单位的组织人员撰写的论文除外),每篇一式五份并请附论文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论文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附二)。
四、为方便论文的评审(包括检测)和出版,所有推荐的论文必须同时附送论文的电子版,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每篇论文正文及其封面存为一个文档,文档名称包括:省级地域名称、论文编号、作者姓名、论文主标题,例如:北京1王XX刑法解释原理与方法的运用。
五、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 编:101100
联 系 人:关 毅 曹全来 苏 烽
电 话:(010)67559090 67559101 67559095
传 真:(010)67559090 67559096
投稿专用电子信箱:fyxstl@sina.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