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师资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08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 16个学院(部),建有10个博士点、21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的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23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并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3月5

附件一: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师资招聘岗位.xls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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