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创新网关于举行“十大学生主办刊物”遴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自改革开放后,全国不少法学院校陆续创办了由学生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刊物,是我国法学繁荣的重要推手之一。其中,一些刊物采稿程序严格、文章质量上乘,展现了学生办刊人的风采,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中国法学创新网在点击量超过500万次之际,根据不少从事法学事业的专家学者的提议,为了进一步提升优秀学生主办刊物本身及其所产生的优秀成果、所涌现的优秀人才在全国的影响力,充分肯定和支持组织者和学生编辑美好的创意和无私的付出,特增设“十大学生主办刊物”栏目。基于此,本网决定举行 “十大学生主办法学刊物(20122013年)”的遴选活动,每两年遴选一次。

凡入选者将在以下方面得到本网的支持:

1.授予“十大学生主办法学刊物(20122013年)”的称号,并颁发纪念牌匾;

2.在本网上设置专栏,栏目名称为“十大学生主办刊物”,发布各期目录和内容摘要、征稿函、相关活动消息;

3.在本网上分别单独设置链接,建立历史档案,记录成长的艰难或光辉岁月;

4.对所产生的优秀成果通过有关渠道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5.推动各有关单位给予更多的投入;积极联系基金会或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对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刊物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资助。

凡申请成为十大学生主办法学刊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主管主办单位为法学院校,刊物主编和编辑为在校学生(含在站博士后);

2.属于法学学术刊物,但不问应用法学抑或理论法学;

3.连续举办3年以上并超过10期;

4.作者应当跨学校、学科、地域,身份多层次;

5.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好的影响;

6.有一定的发行量和覆盖面;

6.法学院校提供必要保障。

英雄不问出处。本遴选活动不问举办机构、主持者的江湖名分。

本活动纯属公益之举,动机纯洁善良,现在和未来都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时间截至410日。申报材料应充分反映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格式自行确定。电子邮箱:flxxb@163.com。样刊和纸质申报材料请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系人:叶彩琴;咨询电话:01066122221

本网将组织专家审慎开展遴选活动。

本网希望本活动得到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法学创新

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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