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由商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承办,将于2012年6月在重庆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会召开时间定为2012年6月16日-17日。
二、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改善民生与商法发展”,具体课题有四:
1.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包括商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评估与研究
3.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研究
4.民间借贷与金融秩序的商法规制
三、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是: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控制在8000 字之内。年会会刊只刊载符合本届年会学术议题的论文。
2、凡参加本届年会者,必须在2012年3 月31日之前将参会人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或传真方式报送给重庆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3、参会者须于2012 年5 月31日前(过期者自带文章上会)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给重庆大学法学院,以便会议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为便利年会论文集的编辑出版,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以下要求:
(1)页面型号:A4
(2)排版:按照Word 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三号黑体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
二级标题:小四黑体
三级标题:五号黑体
正文统一使用五号宋体。
(4)正文行间距:单倍
(5)注释请在文内用随页脚注①,②,③……的形式标识。
四、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含45 周岁,1967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之前,逾期将不再受理参评申请。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者务必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回执(见附件)发回承办单位。逾期回复的,可能无法保证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2、会议收取会务费人民币600 元整,于报到时现金支付。参会者往返旅费、住宿费用自理。
3、正式通知待参会回执返回承办单位截止日后发出。
六、2012年商法学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藏兴东 电话(传真):023-86661073;手机:13330335955
任 红 电话:023-86661050; 手机:13996400550
电子信箱:dcqsfh@sohu.com cqsfh2012@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重庆大学法学院2012年商法年会会务组
邮编: 400045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筹)
2012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