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5 来源:中国法学会  作者:佚名

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由商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承办,将于20126月在重庆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会召开时间定为2012616-17日。

二、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改善民生与商法发展”,具体课题有四:

1.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包括商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评估与研究

3.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研究

4.民间借贷与金融秩序的商法规制

三、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是: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控制在8000 字之内。年会会刊只刊载符合本届年会学术议题的论文。

2、凡参加本届年会者,必须在20123 31日之前将参会人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或传真方式报送给重庆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3、参会者须于2012 5 31日前(过期者自带文章上会)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给重庆大学法学院,以便会议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为便利年会论文集的编辑出版,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以下要求:

1)页面型号:A4

2)排版:按照Word 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三号黑体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

二级标题:小四黑体

三级标题:五号黑体

正文统一使用五号宋体。

4)正文行间距:单倍

5)注释请在文内用随页脚注①,②,③……的形式标识。

四、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含45 周岁,1967 1 1 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2531日之前,逾期将不再受理参评申请。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者务必于2012415日前将回执(见附件)发回承办单位。逾期回复的,可能无法保证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2、会议收取会务费人民币600 元整,于报到时现金支付。参会者往返旅费、住宿费用自理。

3、正式通知待参会回执返回承办单位截止日后发出。

六、2012年商法学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藏兴东 电话(传真):023-86661073;手机:13330335955

电话:023-86661050 手机:13996400550

电子信箱:dcqsfh@sohu.com cqsfh2012@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重庆大学法学院2012年商法年会会务组

邮编: 400045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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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预通知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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