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王建明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杨司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免去邢宝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马永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免去张金锁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杨克勤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免去姜伟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徐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免去国家森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吴鹏飞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免去陈俊平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袁本朴(土家族)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免去哈斯木·马木提(维吾尔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尼相·依不拉音(维吾尔族)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