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创新网关于遴选“十大法学学术论坛”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法学的推进和繁荣、人才的发现和培养,离不开全国各法学院、科研机构和各地法学会以及所属研究会等单位所搭建的法学平台。我们欣喜地看到,近些年有不少法学论坛、讲坛、沙龙(工作坊)正在茁壮地生长,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良好的影响,对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成了中国法学法律界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中国法学创新网在点击量超过500万次之际,根据不少从事法学事业的专家学者的提议,为了进一步提升优秀法学平台及其所产生的优秀成果、所涌现的优秀人才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充分肯定和支持创办者和组织者美好的创意和无私的付出,特增设“十大法学学术论坛”栏目。基于此,本网决定面向全国举行“十大法学学术论坛(20122013年)”的遴选活动,以后每两年遴选一次。

凡入选者将在以下方面得到本网的支持:

1.授予“十大法学学术论坛(20122013年)”的称号,并颁发纪念牌匾;

2.在本网上设置专栏,栏目名称为“十大法学学术论坛”,综合报道活动消息包括预告、反映成果转化情况、发布会议文字实录,条件成熟时播放视频;

3.在本网上分别单独设置链接,建立历史档案,记录成长的光辉岁月;

4.对所产生的优秀成果通过有关渠道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5.推动各有关单位给予更多的投入;积极联系基金会或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对其中个别运行困难的法学学术论坛给予经费上的帮助。

凡申请成为十大法学学术论坛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名称上有“论坛”、“讲座”、“讲坛”、“沙龙”、“工作坊”等字样。

2.属于法学学术平台,但不问应用法学抑或理论法学。

3.属于常设性平台,连续举办2年以上并超过5期。

4.跨学校、部门、学科、地域的优先。

5.注重研讨质量、主题和主要参与人以及成果的转化。

6.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好的影响。

7.注重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的建设。

英雄不问出处。本遴选活动不问举办机构、组织者的江湖名分。

天下为公,大忌假公济私。“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金杜明德法治沙龙”不参加本遴选活动。

本活动纯属公益之举,动机纯洁善良,现在和未来都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时间延长至3月31日。申报材料应充分反映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格式自行确定。电子邮箱:flxxb@163.com。确实需要寄送纸质材料的,请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系人:叶彩琴;咨询电话:01066122221

本网将于3月底4月初组织专家审慎开展遴选活动。

本网希望本活动得到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并建议具体组织者首先考虑通过主管主办单位申报。

特此公告。

中国法学创新

20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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