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
发布日期:2012-04-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4月10日,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暨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学院路校区举行。这是教育部在全国设立的第一个法制教育基地,对于转变教育观念,拓展教育职能,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新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秘书长操学诚,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出席了成立仪式。参加成立仪式的专家有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何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秦惠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卢春龙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庭长尚秀云,北京市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郝倩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与评估中心李慧敏副教授。此外,我校在校的博士生、硕士生也参加了成立仪式。仪式由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教授主持。
  
  青少年法制教育一直是历年普法活动的重点。为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建立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是继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之后,我校第五个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也是包括法治政府研究院在内,我校第六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
  
  黄进代表学校致辞,认为教育部青少年教育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共建协议全力支持基地建设,努力使基地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基地的成立对培养青年法制教育人才、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律,总结推广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践经验都具有重要意义,基地的成立也是对中国政法大学面向社会基层开展法制教育、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
  
  成立仪式上,孙霄兵司长与黄进校长共同签订《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并为“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刘晔副司长与黄兴胜副司长为“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揭牌。
    
  
  马怀德宣读了兼职研究员聘任决定。孙霄兵司长与黄进校长共同为基地聘请的兼职研究员颁发聘书。被聘任担任基地研究员的专家有湛中乐教授、卢春龙教授、秦惠民教授、王平教授等16名实务界、学界人士。
  
  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秘书长操学诚代表兼职研究员发言,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成立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尤其网络社会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刘晔副司长对基地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认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培训和宣传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司法部在去年制定实施的“六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最后,孙霄兵司长代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全国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和教育部郝平副部长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认为,基地的成立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和法学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基地的成立是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必然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要在教育系统中转变观念,拓展教育职责,在“德、智、体、美、劳”的基础上,还要再加一个“法”字。其次,基地和中心的成立也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有意义探索,是教育工作者转变作风和观念,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一个实践。最后,基地和中心要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一面旗帜”和中坚力量,要深入基层开展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状况的调研,对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入研究,提炼和上升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
  
  据了解,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立足国家需求,整合全国资源,主要承担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为研究中心的工作提供科研经费、办公场所、人员编制等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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