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成果,推动执法公信力建设,促进政法实务部门与理论界的良性互动,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决定举办“执法公信力”系列论坛,每年举办一次,紧贴司法实践确定论坛主题,邀请政法实务部门和法学家研讨交流。第一期论坛拟于今年8月举行,主题为“执法规范与程序公正”,由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公安部法制局主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
为配合论坛举行,决定开展以“执法规范化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拟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发征文启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举办单位
主办: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
承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协办: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人民公安报社
二、征文对象
全国政法系统全体干警、法学理论界专家、政法院校师生。
三、内容要求
紧贴“执法规范化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可以是理论探索、对策建议或具体举措的经验总结,要求务实、理性、言之有物。具体参考选题附后。
四、字数和格式
篇幅以6000至8000字为宜。注释体例采用页下注。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Email地址。
五、评审和奖励
本次征文设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并设优秀组织奖,颁奖仪式在论坛开幕式上举行。论文评审委员会由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获奖名单在政法媒体上刊登。获奖论文颁发荣誉证书,结集出版赠送作者和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到政法报纸和相关学术刊物发表,并邀请获奖代表来京参加论坛。
六、投稿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稿统一提交电子版至zfgxllt@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2012年6月15日截止。联系人:强梅梅,电话:010-66152221。
七、特别说明
本次征文活动费用由举办单位自行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2012年4月16日
附件:
征文选题参考
请参考但不限于以下选题,自行拟定题目,侧重于从实践总结、理论剖析或制度建构的角度进行研究。
1、执法理念与执法要求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如何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
2、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针对随意执法、弹性执法、不规范执法的问题,如何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3、特殊执法环节的制度完善和监督
针对敏感的执法岗位、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比如在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理、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处罚,以及办证办照和人财物管理等各个环节,如何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4、执法职业化
如何规范执法主体,促进执法的职业化,不断提高政法干警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5、执法司法公开
如何完善践行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制度,重大执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再审审查听证制度,评估、拍卖过程全程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确保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落到实处,防止执法司法权力滥用的现象发生。
6、执法规范建设标准、办案流程管理、执法司法办案质量考评体系
如何完善执法规范建设标准,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7、执法规范化的信息化支撑
如何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8、执法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如何建立完善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防止办案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9、执法回避
如何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回避制度和案件办理的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10、羁押场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
如何完善监所、监狱系统内部的执法工作程序规范和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消除体罚、虐待等不文明执法现象。
11、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结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针对律师持“三证”会见犯罪嫌疑人程序运转不畅的问题,如何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12、社区矫正的规范化
如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13、刑事侦查中立案程序的规范化
如何严格依法规范侦查工作,解决立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14、超期办案的控制
如何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结立案、侦查、起诉、审理、裁判、执行等环节及相关事项,防止超期办案问题。
15、诉讼文书的规范化
如何规范有关诉讼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
16、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规范化
如何完善对涉案财物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条件及对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解决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款物问题。
17、两个“证据规定”的落实
如何进一步抓好两个“证据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
18、举报线索处置的规范化
如何加强举报线索的管理工作,完善对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