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法学》是由上海交通大学主管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编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其创刊于2010年,最初采取以书代刊的方式出版了两卷,2012年正式获得许可后改为期刊出版发行。
《交大法学》目前由季卫东教授任主编,朱芒教授任执行主编。《交大法学》将以“正义理念、中国问题、世界视野、实证分析”为基本宗旨,瞄准法学研究和法制发展的前沿,对中国面对的各种重大的、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刊奉行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鼓励理论创新,提倡制度比较方法,推动法解释学和案例研究的精致化作业。在刊登内容方面,《交大法学》一般采用独立署名稿件,对来稿不做字数上的限制,只根据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的要求,实行三轮审稿和双向匿名审核制度。
《交大法学》每一期都将以一到两个主题为中心,组成“主题论文”栏目,并与“研讨与观点”和“裁判事例评析”一同构筑三个固定的核心栏目。此外,将灵活设置如“书评”、“专题介绍”、“学会综述”、“研究动态”、“重要资料”等栏目作为补充。在这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时代,《交大法学》将秉持兼容并包的方针,采取全球越境组稿的方式,特意开拓一片供不同国籍、不同身份、不同学科、不同世代的法律家自由进行探索和交流的精神园地,构筑一个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
《交大法学》编辑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交大法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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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国内统一刊号:CN31-2075/D
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见前注x,作者,第x页。
5、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x——x页。
6、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7、引用外文的,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二、范例
1、著作类 ①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②朱芒:《行政立法程序基本问题试析》,《中国法学》2000年第1期。
3、文集类 ③[美]Philip J.Loree:《<海洋法公约>:对美国航运业更为可取的方式》,载傅崐成等编译:《美国维吉尼亚大学海洋法论文三十年精选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43页。
4、译作类 ④[德]海因里希迈尔:《古今政治哲学中的核心问题》,林国基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
5、报纸类 ⑤许多奇:《“带头大哥”为何涉嫌非法集资》,载《解放日报》2007年10月15日。
6、古籍类 ⑥《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⑦《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8、港台类 ⑧傅崐成:《海洋管理的法律问题》,台湾文笙书局2003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