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市法学会,各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是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自1982年重建以来,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探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隆重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回顾中国法学会30年来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中国法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要围绕恢复重建,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年来的历史沿革、发展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等各领域取得的显著变化和巨大成就,也可针对中国法学会的未来发展和和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征文题目自定,参考题目包括:“我与中国法学会”、“我眼中的中国法学会”、“风雨三十年的中国法学会”、“我与***省(市区)法学会”、“我眼中的***省(市、区)法学会”、“我与***研究会”、“我眼中的***研究会”以及法学学术研究论文等。
二、稿件要求
1、稿件体裁不作限定,可以使用诗歌、散文、通讯、报告文学、杂记、杂谈、访谈、回忆录以及学术研究论文等任何一种文体写作。
2、来稿应观点鲜明、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文字简练,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所有来稿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字数掌握在6000字以内。
望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积极组织,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投稿;望广大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个人一等奖2名,个人二等奖6名,个人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并设置最佳组织奖5名(主要以组织投稿量为评奖指标)。
个人一等奖奖励价值约4000元的奖品;个人二等奖奖励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个人三等奖奖励价值约1000元的奖品;个人优秀奖奖励价值约500元的奖品;最佳组织奖奖励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
征文评奖结果及获奖文章将在中国法学会网、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各网站上发布,并选取优秀征文结集出版。
四、评审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将成立纪念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胡忠
副主任:林忠梁、刘剑、方向、梁毅
委 员:周占华、李仕春、赵晓谦、刘桂明、蔡功文、王增勇、吕兴焕
五、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5日。

征文投稿纸制文本请寄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或会员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政编码:100034;联系人:研究部李存捧(电话兼传真:010-66182129),会员部会员处王益民、王青(电话兼传真:010-66119963、010-66121436)。
征文投稿电子文本请发至中国法学会网站或民主与法制网站,信箱为:cls2104@chinalaw.org.cnmzfz110@163.com;联系人: 杨维、刘军、包桂萍(电话兼传真:010-66173343、010-66189803)
来稿请注明“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字样,并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中国法学会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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