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构建东亚法社会学共同体:理论视野与实践挑战
时间:2013年3月22、23日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
第三届东亚法与社会国际研讨会将于2013年3月22至23日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法社会学协会(LSA)东亚法与社会合作研究网络(CRN-EALS)组织协办。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构建东亚社会法律共同体:理论视野与实践挑战”。
我们竭诚邀请东亚和世界其它地区的学者向本次研讨会提交独立论文与专题讨论组提案。
会议论文可以涵盖法律与社会研究的所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立宪制度;(2)刑事司法;(3)争端解决;(4)能源、环境与科技;(5)性别与平等;(6)公共治理、道德伦理与社会责任;(7)司法改革;(8)法律与发展;(9)法律、语言和文化;(10)法律中的民众参与;(11)法律意识;(12)法律多元;(13)法律职业;(14)其它任何与法社会学相关的主题。
我们既鼓励针对特定东亚国家的具体研究,也支持超越一国之界的比较探索。
我们特别欢迎研究生提交论文,并为优秀的讨论提案设立专门的研究生讨论组,同时邀请知名学者担任讨论组的主持人与评议人。
作为征稿的一般原则,专题讨论组提案所包含的论文主题应当涵盖两个或更多东亚国家,然而,那些只关注某个特定国家的特别优秀的讨论组提案可不受此限。能够用于专题讨论的题目范例包括:未来十年的亚洲法律创新、金融危机后的东亚经济与法律合作、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比较研究、东亚法律职业主义、司法改革的现状与远景、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与亚洲校园计划、东亚法律共同体的构建、美国法在东亚的影响等等。此外,我们也欢迎其它关乎法社会主题的来稿。
请将您的全英文论文题目和摘要(200字以下)或专题讨论组提案(1000字以下,不超过5篇论文)于2012年8月31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eals3rd_sjtu@163.com(李怡然女士)。在您的提案中,请您注明每位发言人的姓名、所属院校以及电子邮件地址(若为可行请同时附上评议人的上述各项信息)。另外,您还需要注意的是,每位发言人最多只能提交两篇论文(包括作为共同作者参与撰写的论文在内)。
我们将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审阅所有来函并知会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
会议的初步议程将于2012年12月初拟定完成。
参会注册将于2012年10月31日开始。普通参会者的注册费为100美元(USD)或650元(人民币)。来自中低收入国家的外国参会者(参见世界银行国家分类http://lawandsociety.org/ann_mtg/am12/country_list.pdf)注册费用减半(50美元)。参会的在读研究生无需缴纳注册费用。
我们将会创建与会议注册、酒店预订相关的网站系统,并在创建完毕时公布会议注册登记等事项正式开始。
我们已经创建了此次会议的专门网页(http://www.crn33-eals.org/ThirdEALSConference.htm 和http://www.socio-legal.sjtu.edu.cn/En/Detail.aspx?id=979)。请您保持关注并跟进会务信息。
来年的初春,上海的中心,我们热忱期待在凯原法学院崭新的法学楼迎接您的到来!
文化活动:
我们可能会为感兴趣的参会者安排城市观光游览活动,具体细节将在未来数月内公布。
会议主办方: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中心(LSC)
法社会学协会(LSA)东亚法与社会合作研究网络(CRN-EALS)
CRN-EALS指导与顾问委员会:
宫泽节生 (日本 青山学院大学)
季卫东 (中国 上海交通大学)
陈凯华 (澳大利亚 麦考瑞大学)
福来宽 (美国 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
埃里克·菲尔德曼(美国 宾夕法尼亚大学)
李哲雨 (韩国 延世大学)
大河原真美 (日本 高崎经济大学)
第三届EALS研讨会中国指导与顾问委员会: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
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
许章润(清华大学)
朱苏力(北京大学)
郑永流(中国政法大学)
梁治平(中国艺术研究院)
颜厥安(台湾大学)
陈弘毅(香港大学)
米健 (澳门大学)
於兴中(美国 康奈尔大学)
刘思达(美国 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朱三株(英国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
王志安(日本 驹泽大学)
史晨霞(澳大利亚 蒙纳什大学)
第三届EALS研讨会上海地方组委会:
杨力(第三届EALS研讨会项目负责人)
李学尧(参会者协调人)
宾凯、蒋红珍(北大交大软法论坛组织者)
许多奇、程金华(金融法论坛组织者)
刘思达(会后会组织者)
沈伟(普通会议主持人)
侯利阳(专题讨论组与网站主持人)
万勇(文案处理)
李剑(信息统筹)
黄韬(注册管理)
李文凯(综合事务)
李怡然(对外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