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头版:第七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举行
发布日期:2012-06-18 来源:法制日报2012年6月18日头版  作者:佚名

第七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举行
陈冀平寄望法学家展示法学研究的“中国气象”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6月15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清华大学共同主办,法制日报社协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的第七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在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做了“实践法律观”的主题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担任评议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论坛并讲话。
  陈冀平指出,造就一批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贯中西、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大家,是中央对中国法学会和我国法学法律界提出的殷切期望,更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提出的历史任务。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政治力量纵横捭阖,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尤其尖锐复杂。国际敌对势力不断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极力推销其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在人权、民主、法治、司法制度等方面肆意攻击我国。
  陈冀平强调,我们的法学家应当坚持从我国法治实践出发,自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和研究水平,在国际上敢于并善于发出我们的声音,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牢牢把握法治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与此同时,随着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国际秩序、领土主权、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斗争和摩擦呈加剧之势。因此,我们也急需一批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法学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从国际法、国际准则等角度深入研究,形成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法治“软实力”的作用,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解决国际争端和地区问题。
  陈冀平寄望广大法学家,一是要有爱国精神。传承中国几千年来的优秀法治文化,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正确性,理直气壮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主动了解法治实践,善于接引中国传统及西方的各种理论资源,解决当前中国的现实问题,在注重批判的同时更注重建设,我们一定能形成法学界的“中国学派”,展示法学研究的“中国气象”,创造法治之路的“中国模式”;二是要有创新意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对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学家们要开拓思路,锐意创新,用新思维、新方法,拿出新理论来解决中国特有的问题;三是要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当前,我国法学研究既要重视应用法学研究,也要重视理论法学研究。法学研究如果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很多对策建议就没有说服力,难以真正地指导实践;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学理论体系,我们就难以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无法在世界法学的大舞台上说服别人,法治的“软实力”也就无从发挥;四是要关注实践。实践是创新的源泉。法学理论要有生命力,必须坚持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广大法学工作者应当走出书斋,走向实践,走向人民大众,创造出对世界法治文明具有重大贡献的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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