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2-06-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612日,《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中苑宾馆顺利举行。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陈 锐副局长、何 翔副局长,卫生部政策法规司赵 宁副司长,以及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北京市卫生局法监处、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 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 芒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长甘 雯博士、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张兴祥博士,实施办法执笔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胡俊宏博士等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兼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 锐共同主持。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受卫生部委托,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承担了《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卫生部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法学专家和公共卫生专家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中心先后举办了项目启动会、五次专家研讨会,起草工作进展顺利,草案几易其稿并日趋完善。为了进一步提升草案的质量,争取在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并为未来的《食品安全法》修改提供方案,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和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特决定举行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围绕“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开透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审查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在前期起草过程中争议较大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攻关讨论。在会上,实务部门与理论部门学者、卫生专家与法学专家从不同的专业和经验背景,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不少思路极具建设性和可行性,赢得了卫生部负责同志的高度认可。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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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相关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研讨会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半结束,这也可能是《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起草工作最后一次规模比较大的专家研讨会。陈 锐副局长代表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高度的责任感,以及起草专家精湛的专业智慧,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于会后吸收与会专家意见后,对草案作进一步的完善。会议在热烈的掌声和感谢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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