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十二场——谢望原教授讲座在法大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2-06-09 来源:北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7日晚上六点半,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四校联袂主办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活动第十二场,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阶梯4教室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死刑有限存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谢望原教授主讲。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梁根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明祥教授为主点评人,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车浩副教授、江溯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冯军教授、陈璇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方鹏博士等学者作为嘉宾出席了此次论坛。同时,此次论坛吸引了来自四个院校的三百名学生来到现场聆听。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十二场——谢望原教授讲座在法大成功举行



  1764年贝卡利亚发表《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在一个管理良好的国度里,死刑是否真的公正或者有用”这样一个跨越时空的疑问,激起了后世死刑废止论与死刑存留论长期不休的论争。此后近250年间,围绕着死刑的存废问题,两派阵营或从哲学思辨,或从实证数据的角度来论证本方观点之合理性,使得关于死刑的论辩蔚为可观。然而,“国家能否合法地剥夺人的生命”这一问题,始终未有定论,当将这一抽象问题具体化为中国是否应当废除死刑时,问题就显得更加的复杂,聚讼不已。本次论坛,谢望原教授正是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把握,向大家全面展示他的“死刑有限存在”的学术立场。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十二场——谢望原教授讲座在法大成功举行


  谢望原教授首先从死刑的全球现状作为切入点,强调尽管当下死刑废止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然而应当看到的是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依然不少,人口超过1亿的大国均未废除死刑,且存在着废止死刑后重新恢复适用的国家和地区。因此,以废除死刑的世界潮流作为中国蘧然废除死刑的依据,是缺乏合理性的。因而,谢教授追根溯源地探讨起死刑的上位概念刑罚的本质问题。通过梳理刑罚报应论、刑罚功利论、刑罚折中论,谢教授认为将刑罚本质定位为报应是“正确地认识到了刑法的根源”,然而需要作适当地修正。基于此,谢教授结合我国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以及责任主体的理论,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这一观点片面地将行为与行为人割裂,忽视了承担责任的是行为人而非行为,故提出了“刑罚本质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的报应”的观点。同时,谢教授将死刑与战争进行类比,认为二者不仅起源相似,而且都具有破坏性、残忍性、不得已性与最终性。强调正如人道主义并不能遏制悖逆现代文明的战争一样,在刑罚之中“以恶制恶”适用死刑就是保卫社会的不得不然的选择,不应蘧然否定。最后,谢教授从刑罚的威慑功能、人类报复的情感需求以及对社会矛盾解决的有效性三个层面论证了死刑存在的合理性,并将死刑的适用范围划定在故意的严重暴力犯罪与严重的国事犯罪之内,以凸显其观点中死刑存在的“有限性”特征。
  在主点评阶段中,刘明祥教授首先表达了对谢望原教授死刑存在论立场的支持,将犯罪比之疾病、死刑比之药物,药有副效而死刑亦有,故药物不止则死刑不废。梁根林教授则从四句话展开其论述:其一,“距离产生美”,为僻居京郊法大学子的求知欲感到欣慰;其二,“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我们要直面死刑问题。死刑不仅关乎个人命运,而且与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密切相关。其三,“死刑是否真的公正或者有益”,这是思辨与实证均无法证成或证伪的问题,而是一个勾连民意、政治领袖的政治选择问题,因而如何循循善诱民意而非一味附和民意,是政治人物需要深思和实践的难题。其四,“有理无数,莫谈学术”,我国国民是否真正迷恋死刑,迷恋到何种程度,这些研究都是缺失的,这是中国学者亟须弥补的研究空白。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十二场——谢望原教授讲座在法大成功举行


  自由点评阶段,冯军教授认为:其一,事实性分析不能为死刑问题提供依据,而只能从价值论的角度来为作为规范科学的刑法学论证。其二,尽管赞成死刑有限存在,但是“有限”的标准并不明确,而应明确死刑只适用于“无法接受社会基本规范”并“基本破坏社会的基本规范”的“敌人”。陈兴良教授则首先表达了他在死刑问题上的立场:赞同“死刑在有限时间内存在的必然性”,反对所谓的“死刑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论断。陈教授指出,当下被适用死刑的绝大多数罪犯属于社会底层之人,这与社会制度本身有莫大的关系,而民众所认为的废除死刑就是放纵贪官和权贵的隐忧是缺乏事实依据的。从适用死刑的国家来看,死刑是社会治理不善的一种补偿措施,因而国家应首先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方才为死刑的废除奠定客观基础。车浩副教授则指出,死刑问题的讨论其实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死刑制度的存废问题,死刑罪名的削减问题以及死刑罪名的适用问题。第一层次问题属于政治问题,第二层次则一半属于政治、一半属于法律,第三层次则本应属于法律问题。当下学界应当重点关注的是第三层次的死刑适用的过度政治化、民意化倾向,如何将政治诉求与民意倾向合理的转化为教义学问题,为法律与政治划定一个分界,或许是当下的迫切问题。江溯博士则回应刘明祥教授,适用死刑无异于饮鸩止渴。死刑归根到底是政治抉择问题:民意支持并不等于保留死刑。当下的死刑改革在严格实体与程序的同时,或使得死刑制度化、死刑讨论的不公开化,根本原因就是对死刑定位出现了偏差。因此,江博士疾呼,不以废除死刑为目标的死刑改革是歧路,死刑改革必须以废除死刑为目标。方鹏博士强调,在死刑问题上存在着存有与废除、事实与规范、实然与应然的诸多面向,令人难以抉择。结合其本人的实务经历来看,死刑或许关乎着人类的爱与恨的情感问题,因而,当社会开始充满爱而不是恨的时候,死刑便可以废止。整个论坛在智慧的火花不断撞击出来的氛围下,持续了3个多小时,在21点45分左右,本次论坛圆满的结束。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十二场——谢望原教授讲座在法大成功举行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是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学术性论坛。           

                                     (供稿 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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