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深入研讨民政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为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供智力支持,现发布民政部2013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自选课题方向
(一)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研究。
------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理论研究
------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路径研究
(二)民政与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研究。
------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研究
------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功能研究
(三)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建设研究。
------灾害应急处置和社会动员机制研究
------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研究
------减灾救灾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研究
(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化管理研究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研究
------临时救助制度研究
------社会救助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政策衔接研究
(五)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研究。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研究
------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研究
(六)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慈善信息公开和运行方式改革研究
------慈善事业发展条件和政策研究
------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研究
(七)新型优抚安置制度建设研究。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研究
------优抚保障制度研究
------军民融合式双拥共建机制研究
(八)城乡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研究。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研究
------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
互动机制研究
------农村“空心化”与社区建设研究
(九)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研究
------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十)区划地名和专项社会事务发展研究。
------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效能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式改革研究
------儿童收养评估制度建设研究
------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研究
------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十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政策体系研究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评价标准研究
以上选题面向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倡导民政部机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提交论文,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委托研究课题
(一)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研究。
(二)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研究。
(三)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研究。
(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六)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七)慈善事业发展条件、环境和政策研究。
(八)民政下放管理权限与转变职能研究。
(九)跨部门的民政综合协调机制研究。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开拓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自选课题可由研究者在选题方向内拟定题目。委托课题申报者须从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下载并填写《2013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经民政部评审方可立项。委托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2.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3.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4.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已获奖论文不予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5.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二)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1.自选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千字。
2.委托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
四、论文收集与评审
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寄至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邮件标题务必注明“2013年课题研究”字样。
联系人:孟凡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794
电子邮箱: zhy2@mca.gov.cn
自选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课题评审组进行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0篇,二等奖论文20篇,三等奖论文30篇。颁发获奖证书。委托研究课题给予资助,研究成果由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验收。颁发结题证书。
五、优秀论文的公布与出版
获奖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民政部网站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将在“民政论坛”上交流。获奖论文将结集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