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立项建议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后,在中国法学会网站公示拟立项课题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现公示期满,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确定以下254项课题予以正式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书面立项通知书将于近期内快递寄给课题主持人,请注意查收。请各课题主持人尽快填写立项通知回执寄回中国法学会,以完成立项手续。
附:
1、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终立项名单(Word版).doc
2、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终立项名单(excel版).xls
3、立项通知回执.doc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