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2-07-10 来源:湘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让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圆满落幕

“经过中美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至此,本次研讨培训圆满结束!”6月29日下午,在长沙举行的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闭幕式上,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宣布论坛闭幕。来自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交警系统、高等院校以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代表六十余人顺利完成培训,取得结业证书。闭幕式由廖永安教授主持主持,副院长肖伟志副教授与会。

会上,美国麻州法律代表团团长、多切斯特地区法院首席法官米勒女士(Honorable Rosalind H. Miller),美国萨福克大学法学院前任院长史密斯教授(Professor Robert Smith),美国麻州大学争端解决研究中心主任麦茨教授(Professor David Matz),美国调解集团资深调解专家霍诺罗夫先生(Brad Honoroff)、霍诺罗夫女士(Jane Honoroff)分别给毕业学员颁发了证书。

我院胡之芳副教授代表与会中方学员致辞。她对美方专家表示感谢和祝福。她认为,此次研讨培训是令其印象最深﹑感觉质量最高的一次课,让其收获了很多难得的经历,美国专家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优雅和幽默的表达方式﹑不辞辛苦的无私奉献尤其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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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之芳副教授致辞

省交警总队交管处查武平副处长作为省交警系统的代表对主办方湘潭大学﹑省司法厅﹑麻州大学﹑麻州法官协会,承办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表示感谢,对美国专家团的辛勤劳动﹑敬业精神和认真态度表示赞赏。他希望新老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多加联系,多加沟通,共同推进我国的调解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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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武平副处长致辞

麻州法律代表团团长米勒法官在致辞中说,她和她的同事十分荣幸参加本次中美法律交流论坛,她代表美方再次感谢中方特别是廖永安书记对中美法律交流所做的努力。在本次会议中,美方通过学习交流,增加了不少了解,跳出了窠臼认识的局限,开始用全新的思维思考问题。她指出,调解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产物,并从中国走向世界,在本次会议中,东西方的调解经验进一步对话与交融。她认为,调解员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展望未来而非回顾过去,本次会议培训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调解师,这无疑对中美双方的合作增添了更加密切的元素,使得彼此的友谊进一步深入。她将湘潭大学与麻州大学﹑麻州法官协会的合作比喻成“多年生的植物”,她相信,通过彼此共同不辞辛劳地浇水施肥,中美合造的花园一定会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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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法官致辞

廖永安教授在致辞中回顾了湘潭大学与麻州大学﹑麻州法官协会开展中美调解项目的缘起以及中美法律交流的历程。他对全体美方专家所做的辛勤劳动,省交警总队﹑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的大力支持,全体新老学员的积极投入以及翻译专家的有效沟通表示感谢。他指出,调解是一项共同的事业,尽管中美在文化传统﹑政治体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双方都面临着共同的机遇和挑战,这就决定了彼此之间存在诸多值得相互学习与借鉴之处。通过交流合作,双方加深了互信,增进了友谊,交流了思想,扩充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一起将中美法律交流的“蛋糕”做得更大了。他相信,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调解这朵“东方之花”一定会开得更加绚丽。

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圆满落幕

廖永安教授致辞

会后,与会代表纷纷交流探讨培训的心得体会。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伟志副教授认为,“这次培训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调解’二字,开始认真反思‘调解’究竟是什么?中国的调解制度是否有必要进行改造?如何改造。正如‘法律’,调解也是一种艺术。掌握这门艺术,需要具备更具综合性的知识体系,需要具有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一名优秀的调解员非常不易,培养一名优秀的调解员培训师更为不易。”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友华副教授认为,“会议良好的组织﹑有效的宣传﹑多元的教学和经验丰富的师资令培训效果富有成效;希望将中美交流项目打造为一项长期稳定的文化交流项目,争取将其纳入政府规划;建议培训纳入更多的实务部门人员,将培训成果在湖南乃至全国得到推广。”

海南大学法学院邓和军副教授说,“收获很大,感悟良多:首先,对美国的调解技巧和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其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对调解制度的认识。第三,美国老师的教学手段新颖,令人印象深刻,感谢美国老师和翻译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主办方和廖永安教授给的机会。”

安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胜刚法官提出了三点感受,“第一,美方专家的不辞辛苦、不知疲倦的敬业精神令人十分敬佩,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第二,充分重视学员学习积极性的培养,充分注重挖掘学员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此种互动式的教学与培训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第三,既注重传播和传授美方的法律文化传统和调解制度及调解技能,又充分重视和中方法学专家和实务届人士的平等交流与互动,共同推动和促进调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此举值得肯定和弘扬!”

武冈市司法局局长陈立纯说,“‘着眼于未来’,是我这次五天学习的最大收获;其次是:全方位思考;同情弱者;尊重当事人;寻求双赢方案;平等﹑自愿。”

株洲市石峰区周毅副大队长在会议留言本上写道,“几天学习中我看到了美国调解员从事调解的平等意识,他们追求结果的人性化。而我们的调解很多时候是带着结果而进行的,先入为主的倾向很明显。学习后,我们的工作也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意见,不带任何观点去开展调解,尊重双方意见和处理方式的多样化。”

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圆满落幕

与会部分代表合影(一)

第四届中美法律交流论坛暨第二届中美调解研讨培训圆满落幕

与会部分代表合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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