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7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在吉林省长春举行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起祥主持。受杨克勤检察长委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人大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玉琦分别致辞。

林嘉书记兼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达成合作共建协议将有利于促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特别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人民大学法学院可以将参加立法、司法论证、教学科研的成果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共享,在课题研究、案例咨询、法律培训等方面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提供支持,为提高检察机关的队伍素质、业务能力提供帮助。相信今后双方一定会通过扎实有效的合作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凤超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是紧密的,是全方位的。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在“反贪”、“反渎”方面实务性人才培训是教学改革创新的内容。此次合作共建协议的签订对省院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共建合作关系对省院的发展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另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非常注重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一直与各高端院校有着紧密的合作,相信在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能够通力协作、谋划发展、共创未来,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座谈会上,双方就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还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省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副院长王轶教授,韩玉胜教授、史彤彪教授、韩立余教授、李学军教授、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路磊、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岸曰等。

人大法学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编辑 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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