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我校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后,经法学院提议、学校研究,并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协商沟通后共同决定的。是双方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的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基地将致力于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实现学校和法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为国家培养造就卓越法律人才。
李少平院长讲话
李少平院长发言指出,双方合作共建的基地是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的产物,适应了党和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新要求的客观需要,是审判机关和专业院校的良性互动,是审判实践与智力支持的有益探索,有助于实现大学与法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探索、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自身司法资源条件,支持学生实习、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以及疑难案例研究、司法解释论证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司法资源共享共用,为国家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出应有的贡献。李少平院长表示,天津作为北方经济中心的独特地位,天津高院锐意进取的态度和改革创新的积淀,将有利于基地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与此同时,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中央财经大学的学科优势、法学理论优势,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观念,提升办案质量和公信力。
王广谦校长讲话
王广谦校长在发言时,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给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向为我校法学人才培养倾注了大量心血的天津法院系统领导、法官致以崇高的敬意!王校长指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学生培养,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适应了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需要。此次双方共同建设法学实践基地,标志着高校和法院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共同携手负担起光荣的使命!王校长表示,我校将全力支持该项工作,切实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保证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将汇聚学术力量和相关资源,为天津高院的业务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和学术保障。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以实践基地为载体和依托,进一步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推进合作研究与科研成果共享、创新干部队伍交流培养机制。
郭锋院长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要求,回顾了法学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合作的历史,表示将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实践基地建设。天津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杨达志报告了天津高院筹备建设实践基地的情况和对各级法院提出的工作要求,介绍了为正在法院进行暑期实习的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安排实习岗位和指导教师的情况。
根据双方本次签署的《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决定在2009年7月双方合作共建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校与天津高院业已存在的合作关系,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确定的“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合作共建“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确保基地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天津高院和中央财经大学协商确定了共管共建的组织管理机构,基地主任由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共同担任。执行主任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辛凤仁共同担任。基地主任负责决定重大问题并就决策方案提供咨询建议。执行主任负责制定实施实践方案、决定实践基地的一般问题。
李少平院长、王广谦校长为基地揭牌
长期以来,中央财经大学的法学教育始终坚持以“实践教学”为特色,将法学实践教学作为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多年来我校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的进一步加强、深化和提升。早在2009年,我校法学院即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一系列合作共建。合作内容包括派遣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互派法官和教师进行人员交流等。目前,中央财经大学24名法学院学生正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双方围绕实践基地的其他合作项目正在进一步研究和展开。
签字揭牌仪式后,李少平院长陪同王广谦校长一行参观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指挥管理系统、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天津市高院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两位领导还就进一步开展实践基地建设进行了交流,并就校院双方的深入合作交换了意见。
参观天津高院文化建设成就
参加本次签约揭牌仪式的还有:法学院院长助理尹飞,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小平、副主任李伟,法学院校外导师代表邵学、校内导师代表刘燕;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杨达志以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天津市三级法院法官代表;法学院在津实习全体学生。仪式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辛凤仁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