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届国际民法论坛暨第九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于7月25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主办,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承办,会议的召开是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加强继承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交流与合作,论坛的讨论主题是“继承法的现代化”。

与会的主要领导、专家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杨立新教授;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震教授;人民法院出版社副总编刘德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郝作成处长;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欧岩峰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苇教授;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日本消费者委员会委员长、一桥大学法学大学院松本恒雄教授;韩国亚洲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田庆根教授;台湾辅仁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陈荣隆教授;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法学院艾妮莎教授;台湾真理大学法律学系黄淳钰助理教授。

论坛开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致欢迎辞。欧岩峰院长高度赞扬了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认为这样一个高层次会议的召开将大大有助于实务部门更新审判理念,提升审判能力。欧岩峰院长还热情介绍了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的风土人情,对各位代表的与会表示欢迎。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刘德权副总编辑致开幕辞。杨立新教授简要介绍地会议召开的初衷,认为与会代表的发言和讨论将有助于吸收多方意见,推动和促进继承法的修订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刘德权副总编辑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继承法的修改已经极为迫切,希望通过会议代表集思广义,使继承法的修订可以更加符合当今社会需要。

主题研讨的第一阶段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之完善,由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教授主持,来自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专家分别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主题研讨的第二阶段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总则的修改,由中国人民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吴兆祥处长主持,来自各级法院、高校、科研机构的法官、学者纷纷踊跃发言。主题研讨第三阶段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规则的修改,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唐文副院长、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云主持。主题研讨第四阶段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定继承规则的修改,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苇教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欧阳军副主任主持。主题研讨第五阶段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继承规则的修改,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申建平教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王伯文主持。

在另一个分会场,由全国人大法工委郝作成处长和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教授主持进行的外国及台湾地区民法专家论证研讨会也在积极热烈的气氛中进行。来自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台湾地区的专家们对比本国及本地区的继承法相关立法、司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围绕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的内容积极献言献策,并详细解答了关于遗嘱信托、特留份等制度的相关问题。

本次会议由开放式论坛与小范围的研讨相结合,法官学者们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观点,碰撞思想,具有平台高、起点高的特点。杨立新教授、杨震教授领导的课题组为会议奉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不仅为立法机关修法提供重要的参考,也使本次会议的研讨站在一个更高的、富有建设性的起点上。法官与中外学者们借助这一平台围绕着继承法修订的五大议题,即《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之完善、《继承法》总则的修改、《继承法》遗嘱规则的修改、《继承法》法定继承规则的修改和《继承法》遗产处理规则的修改,畅所欲言,带来了丰富的信息,并积极地探索《继承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以及立法的完善。会上发表的许多观点颇具启发性,为我国《继承法》修订贡献了学术智慧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会议闭幕式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陈云将会旗转交给第十届会议承办方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文,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编辑 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