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205贵宾室召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彭真同志秘书杨景宇同志,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春生同志,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朱力宇教授、周珂教授、王欣新教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洋律师、郑小虎律师、李磊律师以及林征律师等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成立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推举杨景宇同志担任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并研究了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管委会人选事项。在杨景宇理事长的主持下,会议进一步修改并完善了基金章程草案,初步拟订了基金理事会运作架构,确立了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会议制度和理事长会议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制度。
最后,基金理事长杨景宇同志讲话。他指出,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在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突出地位,他的思想既有法学理论方面的指导意义,又有方针政策方面的实践意义,特别是他的民主法制思想贯穿他的革命生涯,具有非常强的连续性。研究并弘扬光大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对于发扬民主、完善法制,对于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强调,研究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要注重方法,要系统的、全面的研究,重在质量,重在研究的深度,尤其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方法。
会议还研究决定尽快召开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成立大会暨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