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律师执业行为高端峰会·西岳论坛”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12-09-17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  作者:佚名

首届“中国律师执业行为高端峰会·西岳论坛”隆重召开

2012年9月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律师执业行为高端峰会·西岳论坛”在古城西安召开,峰会以“律师在和谐社会的法治使命”为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论坛并讲话。分析并肯定了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与地位,强调指出:广大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健康力的量,是法律尊严、权威的捍卫者,是廉洁公正司法的促进者,是社会矛盾化解的的助推者,是法律人友好合作关系的建设者,是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维护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出席论坛的嘉宾围绕“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律师与国家机关的良性互动”、“律师与息诉止纷”三个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嘉宾认为,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充分发挥促进法律落实和实施作用、促进纠纷化解作用、推动司法公正作用、提升政治文明作用。律师与国家机关在法治使命中仅是扮演的角色各有不同,但是担负着同样的责任、使命,拥有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保障稳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律师与国家机关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能促进彼此认同,畅通交流渠道,协力化解纠纷。在律师和国家机关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中,相互尊重和相互监督十分必要。国家机关要充分重视、保障律师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律师也要运用法律引导当事人在理性范围内解决问题。对于当前律师和国家机关的互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各方共同正视和解决。在化解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纠纷的过程中,律师具有独特和显著优势。律师因自己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而受到当事人信赖,这种优势可以恰当地把当事人的诉求最终纳入法治轨道来解决。嘉宾还就律师在推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和途径进行了讨论,倡导在多方参与、社会联动的纠纷解决格局中充分发挥律师的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全国律协、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家单位代表以及多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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