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第七届

“走进西政”

4号公告


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办法

第一条【规则宗旨】

为确保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1273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选题的价值、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论文一、二、三等奖论文,总数120篇(不超过征文总数的10%)。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另外,设优秀奖若干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1020个,根据征文组织数量加以评定。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40%左右的论文进入复评环节。

2.评审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研究人员和外聘青年专家相结合。

3.评审办法:电子评审。

第七条【复评环节】

1.目标:从经过初评筛选出来的论文中,评出50%左右的论文进入终评。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每组3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第八条【终评环节】

1.目标: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2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组成由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院校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匿名评审。

第九条【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20,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公布评审办法。

2.2012年10月30之前完成初评,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3.2012年11月5之前完成复评,公布复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4.2012年11月15之前完成终评,公布专家名单、公示终评结果。

第十条【奖励事项】

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牌匾。

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12篇作者未满40周岁的优秀论文,为论坛报告论文。

邀请部分一、二等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出席在201212月中下旬在重庆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颁奖仪式在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第十一条【解释权属】

本评审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法学会

第十二条【施行时间】

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论坛举办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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