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第七届
“走进西政”
第4号公告
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办法
第一条【规则宗旨】
为确保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1273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选题的价值、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论文一、二、三等奖论文,总数120篇(不超过征文总数的10%)。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另外,设优秀奖若干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10—20个,根据征文组织数量加以评定。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40%左右的论文进入复评环节。
2.评审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研究人员和外聘青年专家相结合。
3.评审办法:电子评审。
第七条【复评环节】
1.目标:从经过初评筛选出来的论文中,评出50%左右的论文进入终评。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每组3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第八条【终评环节】
1.目标: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2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组成由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院校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匿名评审。
第九条【时间安排】
1.
2.
3.
4.
第十条【奖励事项】
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牌匾。
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12篇作者未满40周岁的优秀论文,为论坛报告论文。
邀请部分一、二等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出席在2012年12月中下旬在重庆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颁奖仪式在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第十一条【解释权属】
本评审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法学会。
第十二条【施行时间】
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论坛举办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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