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教育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发布日期:2012-11-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由中国法学会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所主办的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教育年会,20121124-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共有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泰国等国外以及国内学者专家近两百人参会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先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别主任白桦(Christophe Bahuet)先生、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魏梦欣(Katherine Wilhelm)女士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参加开幕式的嘉宾们在致辞中表达了对本届论坛顺利召开的祝贺和对诊所法律教育在亚太地区更加蓬勃发展的深切期待;希望通过本届论坛能让与会代表们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识得到充分交流,为亚太地区诊所法律教育注入力量。

本届论坛为期2天,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亚太国家和地区诊所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展望。第二单元是以法律职业发展与诊所法律教育发展方向各具特色的类型化法律诊所建设诊所法律教育的质量控制为主题的主题发言。与会代表就诊所法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教学观摩法律诊所的域外经验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同时结合自身学校的诊所教学实践经验,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诊所法律教育发源于美国,它是一个以提高学生实践技能为目的、以当事人为导向的新型法律教育模式,是现代法学教育的重要实践教学方式。它借鉴了医学院临床教学的模式,通过在法学院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使学生在真实的法律实践环境中,在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为当事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专业帮助,倡导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道德。

在亚太国家和地区,诊所法律教育也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和活力蓬勃发展。诊所法律教育在亚太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多形式、多样化的特征,但也面临着共同的困难和挑战,有着诸多共同关注的问题。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经验分享与前景展望,旨在为亚太地区的各诊所法律教育单位提供分享经验和总结方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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