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教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2-11-27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  作者:佚名

20121124日下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办的行政法教学研讨会在法学院一楼报告厅举行。会议就如何深入推动、优化行政法教学活动展开研讨。

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主持,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飞、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于立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骆梅英、北京社科院法学所成协中等学者先后作了主旨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参加会议研讨并作会议总结。

“行政法教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图为参加会议的代表

本次会议设立行政法案例教学方法行政法课程设置两个单元。在行政法案例教学方法单元,与会学者在对行政法教学案例的来源、教学目的、授课方式等议题进行讨论后认为,案例教学并非系统性地传授知识,而是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关注并解决真实世界的行政法问题;要明确教学目标,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

“行政法教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图为与会者讨论

行政法课程设置研讨单元,与会学者从课程种类、开设时间、授课对象等方面,介绍了各自所在学校行政法课程的设置情况。同时,与会学者还分享了在从事部门行政法、公法读书会等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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