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江苏举行
发布日期:2012-11-25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1月21日至22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镇江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卫列教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中共镇江市委书记张敬华,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我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我院陈卫东教授、谢望原教授、李学军教授、程雷副教授等出席论坛。来自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级检察官130多人齐聚一堂,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工作”这一主题展开探讨。

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江苏举行

在21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上,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共镇江市委书记张敬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先后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副检察长发表讲话。

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江苏举行

孙谦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直面检察实践和检察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各种挑战和考验,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努力推进检察事业和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同时,孙谦副检察长就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动态平衡和理性协调。二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法律规定,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规范执法,坚决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他强调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是我国刑事法治领域和整个国家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让我们以新刑诉法的修订和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出。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表示,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全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我国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举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已经举办了七届,对推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学术界的互动和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韩大元院长认为,刑诉法修改最大的亮点,或者说一个价值观的变化,就是把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在刑事诉讼法上。他也希望加强人大法学院同各级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共同研究和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共同探索和完善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江苏举行

本次论坛上,我院陈卫东教授作了主题发言,陈卫东教授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修改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我院李学军教授、谢望原教授和程雷副教授分别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我院李学军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郭立新、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分别在闭幕式致辞。

为期两天的论坛中,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工作这一主题,从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实、证据制度的完善及新要求、侦查程序的修改与检察工作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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