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2003年启动以来,产生了一批重要成果,影响广泛,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2013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表述、新思想、新论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研究,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等的研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深入推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研究,深入推进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
2.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人类和平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复。
二、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各单位限报3个选题,应根据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提法、新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荐选题一览表》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请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选题和说明用E-mail发送至:120070508@qq.com。同时,请打印1份加盖学校公章后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层,邮编:100029。传真:010-58556074。联系人:田晨亮,电话:010-58556040,18210339881。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电话: 010-6609662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