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启事
发布日期:2012-11-18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法学学科。

职位:教授1

副教授2

讲师2名(面向校外招聘,专利法方向为急需方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不少于5篇),其中应当在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者在法学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有独立完成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

③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包括主持人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部省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有2年以上讲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任现职以来或者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 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包括主持人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于重要刊物(第二作者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相应的职位申请表。

(请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重要刊物类别请按论文发表年份在以下链接查询:(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http://skc.sysu.edu.cn/zlhb/cyzl/3510.htm)。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7 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不少于 5 篇)、
学术著作1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 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 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第二作者以上)1部、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内(应届博士毕业生请提交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2 篇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应届博士毕业生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法学院。报名截止时间:20121123日;20133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潘蓉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Emaillpspr@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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