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由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倡议发起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联合承办、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专业委员会支持的“中国仲裁论坛”第六次会议在“北仲”国际会议厅举行。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近20家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出席。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在开幕式上致辞 图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韩世远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北仲”秘书长林志炜、清华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韩世远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两位嘉宾对本次论坛的背景和将要讨论议题的重要性作了详细的阐述。
本次论坛为期一天,主要讨论“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看仲裁法的修改”和“律师与中国仲裁”两大议题。
上午的“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看仲裁法的修改”主题讨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主持,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法处处长吴兆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连斌先后作主题发言。王胜明副主任详细介绍了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王亚新教授指出,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与仲裁有关的共6处,他比较关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事由的修改及关于保全制度的问题,并对相关修改作了评论。王亚新教授认为,总体来看,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仲裁事业确实是一个促进,但仍需多做研究,未雨绸缪。
图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发言 图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发言
下午的“律师与中国仲裁”主题讨论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建岳主持,由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康明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郁武,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永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杨绍煜主讲,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慧娟律师点评。
在本次论坛结束之际,“北仲”副主任王红松作了闭幕致辞。她提出,“中国仲裁论坛”坚持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对不同的观点予以尊重,始终关注仲裁领域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尊重、包容的精神,使论坛不仅成为表达意见的平台,而且成为了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良性沟通的一个基地。论坛先后已经举办了五届,就仲裁领域的不同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紧扣时代脉搏,吸引了大批关心热爱仲裁事业发展的仲裁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国家机关的人员参加,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果,对中国仲裁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次论坛的两个议题都极富理论和实践价值,也产生了丰硕的成果。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红松在闭幕式上致辞 图为论坛现场
供稿:清华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