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院举办学术论文转载经验交流会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清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2年11月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法学》编辑部在明理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了“京内数家学术转载名刊经验交流——新时期法学期刊的学术标准与学术传播”研讨会。《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等杂志社的主任、副主编、责任编辑以及法学院的部分中青年教师出席了会议。研讨会由《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首先致辞,他在致辞中介绍了《清华法学》杂志的创办历程,比较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等一些世界学术名刊的办刊理念和审稿机制,指明了《清华法学》应以关注中国法治建设、法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应从选题的重要程度、学术贡献、学术创新等方面综合考量和甄选稿件;严格评审、精益求精,力争将《清华法学》办成能与国际学术界对话的一流名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在致辞指出,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严肃的学术论文受到较大影响,阅读量大幅降低。如此,读者就对学术期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如何能在提供精美的纸质版杂志的同时做好学术传播工作,这是我们需要共同探讨的课题。此次座谈会不仅是为了《清华法学》杂志向京内数家学术转载名刊借鉴办刊优长、交流办刊经验,而且也给大家提供一个共同探讨和交流的平台。

出席座谈会的诸位来宾畅所欲言,讨论气氛热烈而愉悦。《新华文摘》杂志编审王青林追溯了文摘类杂志的发展历程,指出了文摘类杂志在当代的重要性。王青林编审介绍了《新华文摘》遴选稿件的学术标准,即要求稿件要有宏观立意、能指导实践,在论证和写作上要符合学术规范,并倾向于重视涉及重要立法问题的选题以及贴近现实热点问题的文章。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副主编、副编审张芝梅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的学术标准和办刊情况。在改为单月刊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每期共转摘法学论文约为10余篇。这些文章大多是对法学基础理论有深入研究,或者对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难点有深入探讨的。在审稿机制上,他们一贯坚持匿名评审制度,每篇文章一般都送两位以上专家评审。张芝梅副主编称赞《清华法学》是在办刊理念、刊发稿件、办刊质量、装帧设计等方面都具有较高学术品味的优秀期刊。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政法室主任、编审张安民介绍了学术期刊的四大选稿标准,即学术创新性、论证完备性、社会价值性和选题难易程度。他认为稿件应具有学术价值,这就要求稿件在研究方法上要脱俗、在研究前提上要可靠、在论证上要严谨规范。与此同时,稿件应具有社会价值,这就要求稿件应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提出见解和做出贡献。稿件还应具备一定的难易程度,也就是说,在资料整理、方法使用等方面应具备一定的难度。

张安民主任肯定了《清华法学》的办刊定位和办刊质量,认为《清华法学》自创刊以来,刊发了一些有创见、问题意识强、具说服力的佳作,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根据他们统计,《清华法学》的被转载率和转载量一直名列前茅。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杂志编辑刘鹏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的用稿方向为基础理论研究;学科前沿问题;重大国情问题调研报告。法学论文要求以采用法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为主,若使用文史哲的研究方法,说服力就不强了。刘鹏编辑还与大家一起分享了他的编辑经验,谈了他在编辑文章和摘编文章时的体会和艰辛。刘鹏编辑说,《清华法学》几乎没有错别字,没有逻辑错误,整体上很具有书卷气,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编辑刘明昭从社会价值、文风、形式三方面介绍了选稿标准和关注范围。稿件不仅应具有学术价值,还应具有社会价值。也就是说,要关注社会热点(包括一些负面的热点),对社会热点可以反思、批驳。在文风上,朴素、活泼为好,应尽量让更多的读者读懂。在形式上,稿件应不拘一格地具有自己的特色。刘明昭编辑说,《清华法学》的“论坛”、“外国法研究”、“读书”、“文献研究”等栏目颇具特色,应加大对本院学术动态的宣传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编辑王春磊从读者需求的角度分析了用稿的学术标准。王春磊编辑说,读者都比较欢迎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法学期刊大多定位学院派,是不能满足读者需求的。对于争议性强、政治性强的稿件也应多关注一些。在写作上,读者一般喜欢用语简洁明快的,不喜欢晦涩的。

《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介绍了《清华法学》杂志的定位、目标和用稿方针,以及“两化三重大”的办刊宗旨,即:秉承纯粹的学术理想,坚持高度的精品意识,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在做好各方面平衡的基础上,重视在法学内部各个学科乃至整个法学学科之中有关重大主题、或具有重大价值、又或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推崇精品之作,鼓励厚积薄发的研究;提倡研究方法与形式规范的国际化,并推重在问题意识和主题内容上有能力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对话的中国化,努力推动我国法学研究形成“新主流”。他非常赞同各位嘉宾的观点,并指出《清华法学》一直坚持相当高的学术标准,这些学术标准与大家是比较一致的,其中包括选题意义、学术价值、论证的完备性、社会贡献这些要素的综合。

《清华法学》副主编韩世远教授介绍了《清华法学》的刊稿取向和学术要求,并希望能与各位嘉宾更多交流办刊经验,得到大家的支持。

《清华法学》编辑赵晓力副教授谈了他对于现有学术评价机制的看法。他认为现有的一些对学术期刊的评价机构对学术期刊的评价不一定完全客观、公正,如果我们学术期刊能够建立一个自身的评价机制,做到自我评价,互相评价,深度评价,公正评价,这种评价才是有效的和有意义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副教授在发言中分享了他的学术经验,对学术期刊的网络化传播提出了构想。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也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发言。此外,法学院教授傅廷中、郑尚元,博士后汤文平、何隽、郝少英,博士李蕊佚等也出席了会议。

最后,《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对百忙之中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各位来宾致以谢忱,并表示此次座谈会对学术转载名刊发展和思路的展示,使我们颇受启发,也为青年教师的学术成长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此次座谈会对探求法学期刊学术标准,促进《清华法学》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清华法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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