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2012年“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层报告厅隆重召开。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文敏,副院长张宪初,教授付华伶、胡惠生、吴海杰、赵云、顾维遐、林伟权,以及以色列奥诺学术学院高级讲师沙查·艾尔达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副院长沈岿,教授王世洲、薛军、凌斌、张骐、易继明、刘银良、郭雳、陈永生、魏倩、陈若英等出席了会议。年会分为四场,整体围绕“民主、民生与法治”的主题展开,与会学者就相关法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沈岿教授主持,他代表北大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各位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致辞,在欢迎各位学者到来的同时,他回顾了两院长期、友好的学术往来;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文敏随后致辞,并向北京大学法学院赠送了香港大学法学院成立40周年纪念的珍贵书籍。之后,与会学者在凯原楼前进行了合影,会议进入学术研讨环节。
年会第一场在北京大学张骐教授的主持下进行。在主题报告中,付华伶教授通过介绍香港在其法治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和面临的挑战探讨了“法治的兴盛与衰亡”;王世洲教授从多方面详细论述了“刑法的辅助原则与谦抑原则”;沙查·艾尔达博士就以色列刑法的信条进行了反思和阐述,薛军教授围绕权利理论的知识谱系进行发言,从古典到现代展示了全面的框架体系;凌斌副教授就法律救济的规则分类与效率比较问题进行发言。发言结束后进入讨论阶段,各位教授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短暂的茶歇后年会第二场在香港大学法学院张宪初教授主持下开始。首先,赵云副教授围绕“调解协议的效力探究”主题进行发言,分析了调解问题的现状并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提出了改进方法;张骐教授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出发深入思考了指导性案例效力的性质与保证;顾维遐副教授从高海燕案谈起,就中国区际私法“公共政策”之新探问题进行阐述;易继明研究员分析了社会问题司法化的问题;胡惠生教授对中国和日本律师职业道德规管进行了详细对比。在讨论阶段,各位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深入交换意见。
年会第三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主持。在学术报告中,沈岿教授从宪法解释学角度解读了宪法规范层次论;魏倩老师从中日劳动法律的修改着眼,报告了派遣劳动的法律规制;吴海杰助理教授对于民国时期北京的现代警务观念从治安到济良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深入回顾;刘银良教授解析了转基因技术在中国如何被“妖魔化”的问题。在讨论阶段学术交流气氛依旧热烈。
年会最后一场由香港大学的赵云副教授主持。张宪初教授报告了对“市场经济中的国家机密”问题的最新研究;郭雳教授通过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探析,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之悬疑;林伟权助理教授报告了“不法抗辩与公司法”的研究;陈若英老师以中国国有企业在中港两地上市为例,讲述了法律制度消费者推动的法律变迁;陈永生副教授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中国命运。会议研讨阶段在学者们对于学术前沿问题的深入交锋中圆满结束。
在年会闭幕式中,香港大学法学院的张宪初教授首先致辞,他感谢北大法学院圆满而成功地组织了这次年会,并为2013年在香港大学举办的下一届年会向北京大学法学院发出热情的邀请。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致辞,他对两校学者的研究成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两校法学院以年会为平台展开的长达十余年的研究合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非常期待明年的再次相聚。年会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完美落幕。
2012年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的隆重召开见证了两校长期的学术合作和深厚的友谊,是双方多年合作的又一座里程碑,并为今后长久的合作交流续写了良好的前景。
(法学院团委)
【北大-港大年会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学院有着长期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两院曾于1998年12月9日在香港大学成立“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自1999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学术年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香港大学法学院轮流筹备。盛杰民教授、梁根林教授曾经担任北大方面的年会负责人,从2011年起,北大法学院的年会负责人由沈岿教授担任。
北大-港大法学年会的主题立足法学研究,关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2009年的主题是“宪政改革和金融监管”,2010年的主题是“法治与公民尊严”,2011年的主题是“市场经济、社会正义与法律发展”,2012年的年会主题是“民主、民生与法治”。
每年,两校参加年会的学者大约有30人左右,此外,还有大量的在校学生参加年会、参与研讨。年会不仅促进了两校学者间的学术交流与文化融合,同时给在校学生提供了了解两校最新法学研究动态和成果的学术平台。
法学年会的召开增进了北大、港大学者的友情与互动,为两校的法学研究提供了深入交流的平台,对促进双方法学研究的发展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