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2-12-22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研讨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01会议室举行。会上,研究会2012年联合轮执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向2013年联合轮执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交接了轮执权。研究会副会长杨建顺教授代表2013年联合轮执单位参与了交接仪式,并作2013年的工作设想汇报。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周继东,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刚凌共5位研究会副会长,研究会秘书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副主任吴苗林,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等研究会领导。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北京市各政府机关、法院、高校、律师事务所的理论界、实务界人士共约100人。

  会议包括开幕式、第一单元、第二单元和闭幕式共4项议程。

  王敬波教授主持开幕式。在开幕式上,应松年名誉会长、田玉龙常务副会长、吉罗洪副会长分别致辞。研究会向获得2012年年会论文一、二等奖作者颁奖,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应松年名誉会长在致辞中指出,行政争议直接影响到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是要在法治之下公正地解决争议。这就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争议问题。

  田玉龙常务副会长肯定了这次年会是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示,并对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目标,按法治行政的新内涵新要求组织会员开展活动,要对法治政府重大理论问题开展研究,让研究会成为推动首都法治的骨干力量;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创新会员服务,通过组织会员沙龙等形式的活动,让研究会成为会员之家。

  吉罗洪副会长在发言中认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法治政府建设尤为重要。在政府引领、公众参与、文化培育等法治社会的三个因素中,政府的倡导示范作用尤为重要。

  会议第一单元研讨的主题是“行政机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本单元由杨建顺教授主持。庞雷、于金芝、郑勇富、张培莉共4位来自行政机关的实务界人士先后发言,刘莘、焦志勇、金国坤、王建芹共4位学者分别予以评议。杨建顺教授在本单元的总结中指出,对于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一定要形成过程论的视角,不要企图让某一阶段的某一制度解决所有问题,要形成实质解决问题的法体系。

  会议第二单元研讨的主题是“行政审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本单元由王锡锌教授主持。李洋、龙非、佟海东、武楠共4位来自法院的实务界人士先后发言,解志勇、刘飞、张步峰、王青斌共4位学者分别予以评议。

  闭幕式由王敬波教授主持。会议安排了2012年联合轮执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向2013年联合轮执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交接轮执权的仪式。杨建顺教授代表2013年联合轮执单位,接过了象征研究会轮执权的铜鼎。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举行

  随后,杨建顺教授向与会人员作《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3年度工作方案》的汇报。该方案已由12月12日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最后,周继东会长作总结性讲话。他强调说,应该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研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问题,而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要回归到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离开法治的所谓实质解决将不会是一个正确方向。“实质”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而牺牲法治效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周继东会长对杨建顺教授代表2013年轮执单位提交的工作设想方案甚为赞赏,并重申,研究会明年以至今后几年的工作都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进行研究,为北京市行政法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推进而贡献力量。(文/黄硕 孟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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