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由中国人民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主办的“港澳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特区政府、澳门法治研究会、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院校和机构的四十余名学者出席此次会议,共同探讨港澳基本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和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林峰主任分别致辞。在致辞中,韩大元院长首先对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本年港澳基本法研讨会扩大了研讨范围,我们特别邀请了很多来自澳门和学术界的学者,这对不断提高研讨会研讨水平,促进学术界交流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还就港澳基本法研究以及实施的重要性作了阐述。林峰主任在致辞中指出港澳共同研究基本法的必要性和“一国两制”理念在港澳两国实施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差异化现象。
研讨会共分为四个单元,主要围绕“刚果(金)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横琴岛租借决定”、“港澳基本法实施中的其他问题”等议题进行了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林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分别主持了四个单元的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姚辉教授、史际春教授、杨建顺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贺欣教授,林峰教授、王书成研究员,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张永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教授、澳门特区检察院胡晓检察官,澳门法治研究会陈华强会长,澳门大学法学院汪超助理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何志辉助理教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朱世海副教授等分别做了主题演讲,与参会人员就上述主题展开了充分交流。
下午6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了会议闭幕式。他指出,此次研讨会充分反映了港澳基本法在实施中的问题以及进展情况,与会专家和学者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对港澳基本法实施的建议,研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希望今后有更多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到研讨中来,为更好的实现“一国两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