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杨振江,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等参加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主持座谈会。
曹建明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奋斗。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信春鹰副主任在发言中指出,在全党全国人民隆重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之际,出版发行《世界各国宪法》,是向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是一项利国利民、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工程,从政治、法律层面来看都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的事情。《世界各国宪法》的出版,为我们提供了了解世界各国制度的最好的路径,对立法工作而言,是一部极具价值的参考书。
韩大元教授代表《世界各国宪法》编委会发言,认为在纪念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编译和出版《世界各国宪法》,完整展现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弘扬宪法文化,是我们为中国的宪政建设和宪法学研究献上的一份礼物,是对八二宪法施行30年来光辉历程的隆重纪念,也是法律人尊重宪法、重视宪法文本的郑重宣言。
韩大元教授介绍了编译出版《世界各国宪法》的背景、过程与意义,指出《世界各国宪法》的出版,填补了目前我国无一套系统汇集世界各国最新宪法资料的空白,为我们比较不同国家的宪政制度、了解世界各国宪法全貌,进而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宪法制度提供了素材;《世界各国宪法》作为法学领域不可或缺的工具书,其编译出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法治进步和人权保障水平,具有珍贵的文献参考价值和重要的留存意义。
何勤华教授、莫纪宏教授、刘向文教授分别就《世界各国宪法》编译、出版的意义与价值做了发言。
为迎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在全社会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检察出版社组织编译了《世界各国宪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担任主编,组织宪法学界逾百名学者、专家,历时三年完成,于今年10月出版。
《世界各国宪法》收录了联合国193个成员国现行宪法的中译本,全书按照地域分为亚洲卷、欧洲卷、非洲卷、美洲大洋洲卷四卷,总字数约1044万。对英国等不成文宪法国家,收录了其重要的宪法性文件;除各国现行宪法文本以外,还收录了部分具有重要价值的宪法性历史文件,如德国魏玛宪法等;对特定国家特定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宪法,如前苏联宪法等,也进行了收录。在文本收录时间上注重时效性,尽管部分国家宪法文本变动频繁,编译者们仍然克服各种困难,争取收录各国最新宪法文本,收录的大多数宪法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文本变动截止时间,但朝鲜、德国、瑞士、巴西等部分国家更新至2012年7月31日。
本次《世界各国宪法》的编译,尤其注重准确性,尽最大努力克服了文化背景、文本选择、语词翻译等难题。各国宪法原文本绝大多数由该国驻华使馆提供或者通过该国政府公报、议会网站等途径收集,个别文本通过学术渠道获取。译文原则上从该国官方语言直接翻译,并参考了若干学术数据库收录的各国宪法其他语言译本;少数国家宪法由第三国语言转译,个别国家宪法采用了该国提供的官方中文译本,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正补充。每部宪法都分别由不同专家、学者分别进行翻译、审校,并由编辑部进行最终核对复审;个别国家宪法文本的翻译过程中,还咨询了该国宪法学者、专家的意见。
本次编译出版《世界各国宪法》,中国宪法学百余年发展历程中,首次完整翻译世界各国宪法文本,是迄今为止内容最为全面、系统的宪法文本汇编。希望通过翻译《世界各国宪法》,纪念82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普及宪法价值、培育宪法理念,推动促进宪政实践;同时也能发掘宪法典的文化与价值,了解国外宪法制度,促进比较宪法学和宪法学理论的发展,对宪法发展和宪法学研究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