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2-12-04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2112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在北京翠宫饭店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是应松年教授主持的行政程序立法课题的结项研讨会。会议着重听取了湖南省、山东省、四川省凉山州和广东省汕头市四个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他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探索与发展展开了研讨。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制办、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黑龙江大学等四十余位国内行政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到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和纽约州立大学的两位外国专家。

上午九点整,会议正式开始。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主持。随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和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Lubbers教授分别致开幕辞。在致辞中,Lubbers教授还介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的概况。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专题,分别为四地行政程序立法的制定与实施未来中国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探索与发展。专题一的两个单元分别由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方军副司长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童卫东副主任分别主持。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唐世月副主任(报告题目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山东省政府法制办高存山主任(报告题目为地方先行,推动中国行政程序立法进程——山东省行政程序立法的探索与实践)、四川省凉山州法制办艾裕双主任(报告题目为《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价值)、广东省汕头市法制局陈茜副局长(报告题目为汕头市行政程序立法有关情况)分别围绕会议主题作了长达二十分钟的主题报告。随后,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社科院冯军副所长、广州大学董皞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万华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等分别对四地行政程序立法的制定与实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专题二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主持。河南省、浙江省、甘肃省、重庆市以及西安市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其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探索与发展分别做了介绍,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黑龙江大学胡东教授、郑州大学宋雅芳教授、浙江大学章剑生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陆伟明副教授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随后,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Lubbers教授和纽约州立大学Russel-Einhorn教授分别对中国行政程序立法未来的发展路径和方向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和与会嘉宾展开了深入地研讨。最后,由应松年教授做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认为这样的学术研讨会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16:30,本次研讨会在热情洋溢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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