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2-12-04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1月24日、25日,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主办的“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召开。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个以提高学生实践技能为目的、以当事人为导向的新型法律教育模式,在亚太国家和地区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和活力蓬勃发展。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经验分享与前景展望”,旨在为亚太地区的各诊所法律教育单位提供分享经验和总结方法的平台,进一步促进该地区诊所法律教育的交流与发展。本次大会共收到来自各国学者的中、英论文50余篇,已整合成集。本届论坛有来自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越南、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蒙古、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共15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

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举行

“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开幕

24日上午9时“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的开幕式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冯惠玲,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先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别主任白桦(Christophe Bahuet)先生,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魏梦欣(Katherine Wilhelm)女士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论坛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主持。参加开幕式的嘉宾们在致辞中均表达了对本届论坛顺利召开的热烈祝贺,对诊所法律教育在亚太地区更加蓬勃发展的深切期待;并希望通过本届论坛能让与会代表们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观点得到充分交流,从而为亚太地区诊所法律教育注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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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冯惠玲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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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先生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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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别主任白桦先生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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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魏梦欣女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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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致辞

在开幕式营造的热烈的气氛中,为期两天的论坛正式开始。本届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亚太国家和地区诊所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展望”。第二单元是以“法律职业发展与诊所法律教育发展方向”、“各具特色的类型化法律诊所建设”和“诊所法律教育的质量控制”为主题的大会发言。25日上午,第三单元讨论开始,设立三个分论坛,分别以“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与价值”、“类型化法律诊所建设”以及“诊所法律教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主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和发展对策研究,随后集中分享了三个分论坛的研讨成果。大会第四单元为教学观摩,与会代表分别观摩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诊所课程展示。

24日上午10时,论坛进入第一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许身健教授主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首先做了题为《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和展望》的发言。龙翼飞教授宏观的指出了诊所式教育在中国发展多年的状况与现实存在的问题,在对中国诊所式教育所做出的努力予以赞扬的同时,也提出了具有思考性话题。龙翼飞教授认为,中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后必将走向新的高度,我们需要的是更好更快地使诊所式教育发展更上台阶。接着,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法科大学院教授、临床法学教育研究所干事宫川成雄以“三国合作”的角度来阐述了诊所式教育的发展构想。他的《诊所法律教育——中、日、韩三方合作的桥梁》构建了三国合作共同发展的诊所式教育发展框架,以一种三国全景式发展阐述了共同进步,联合供应的思想。随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越南)政策顾问Nick Booth先生发表了题为《越南诊所法律教育概览》的演讲。在发言中,他介绍了诊所式教育在越南的发展现状。通过他的发言,我们了解到,尽管法律诊所在越南起步较晚,但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可谓发展与改革并存。随后还有来自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Jaewan MOON教授针对法律诊所教育的目标进行了深入的主题发言,他指出诊所法律教育的现实状况与所追求的理想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需要政府、学者、社会等多方努力。最后一位发言的是来自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的Tsogt Tsend讲师,他详尽阐释了蒙古诊所法律培训的建立和发展,并对蒙古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作了科学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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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越南)政策顾问Nick Booth先生发表演讲

第一单元发言结束,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蔡彦敏教授和中央财经——马里兰大学小额贷款法律诊所项目主任Daniel Mitterhoff教授针对上述发言作了精彩点评。在概观法律诊所式教育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同时,他们还分别提及了诊所式教育所取得的成就与成果,并就国际间合作开展诊所式教育表示了期盼与乐观的态度。此后,作为主持人的许身健教授对24日上午的研讨作了简要总结,论坛在愉快的氛围中暂告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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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蔡彦敏教授点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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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马里兰大学小额贷款法律诊所项目主任Daniel Mitterhoff教授点评发言

24日下午2时,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的主持下,论坛进入第二单元。本单元中,首先探讨的主题是法律职业发展与诊所法律教育发展方向。对此,甘肃政法学院黄荣昌副教授作了题为《卓越人才背景下的诊所法律教育再研究——以六种能力的训练为基础培养法律人才》的发言。强调了“读、听、问、思、说、写”六种能力的培养与因人施教的教育方式,并提出了几项具体措施以期望明确诊所式教育的发展方向。随后,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Guttman·Dan先生与印度尼西亚公众投诉与法律援助分析师Sabela·Gayo先生分别发表了题为《美国公益法律项目经验对亚洲法律诊所之借鉴》和《法律援助制度下的诊所对印尼贫困人口的功能》的发言,分别介绍了美国公益法律项目对亚洲的法律诊所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借鉴之处与诊所自身对贫困人口的救济功能。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分别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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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黄荣昌副教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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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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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点评

在汪世荣教授简要总结了法律职业发展与诊所式教育的发展后,展开了第二主题——“各具特色的类型化法律诊所建设”的研讨。在这一主题中,印度金达全球法学院副教授、诊所项目执行主任Ajay Kumar Pandey与日本筑波大学Takuo YAMAGUCHI教授分别发表了《社区参与以加强民主、法治和法律教育》、《筑波大学法律诊所的特色与经验》的演讲。他们分别将具有印度特色与日本特色的教育方式带到了论坛,拓宽了教育的视野。随后,大连大学法学院讲师蔺妍展开了《地方性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社区法律诊所”的成效与挑战》的发言。在这一发言中,蔺妍讲师指出了法律诊所教育对于地方性法学院的法学实务的重要性,并讲出了地方性法律诊所教育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思路、管理评价机制及所遇到的困难。来自烟台大学法学院黄伟明教授对这一部分做了精彩点评。他指出了各国法律诊所的情况,各具特色又符合本国现实的状况,同时就我国的诊所式教育建设提出了自己意见,赢得了与会人员的肯定与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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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金达全球法学院副教授、诊所项目执行主任Ajay Kumar Pandey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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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黄伟明教授做点评

经过短暂休息,与会代表就第三个主题“诊所法律教育的质量控制”展开讨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作了《诊所法律教育质量评估机制研究》的发言。《研究》中指出,诊所式教育质量评估机制是监督诊所式教育质量的有效方法,此外,发言中还提出了诊所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机制,以供参考借鉴。此后,泰国清迈大学教授,法律诊所主任Srichaiyarat·Panarairat与韩国高丽大学教授Young Hwan CHUNG分别作了题为《不同的地域相似的成果——中泰诊所法律教育成就之比较》与《诊所法律教育中如何指导学生职业规划》的主题发言。Srichaiyarat·Panarairat的发言中指出,尽管中国与泰国处于不同地理位置,但是两国的诊所教育都提高了学生的律师职业技能、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而且,中国已经在探讨和完善在教学任务中贯穿价值观和职业伦理的教育;而Young Hwan CHUNG则侧重于诊所式教育对于学生职业规划的影响。云南大学法学院刘勤副教授担任此主题的点评。刘勤副教授指出了诊所式教育对于学生职业规划等长久方面的影响,并由此希望能够在诊所式教育中给学生带来更加良好的影响,从而进入良性循环。至此,第二单元的讨论结束。汪世荣教授总结了三个版块的主题发言,肯定了各位专家的发言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24日的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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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发言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举行

汪世荣教授总结发言

25日上午9时,论坛进入第三单元。大会分设三个分论坛同时进行。

第一分论坛地点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论坛探讨的主题为“诊所教育的目标与价值”,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身健教授与跨国桥梁国际组织东南亚地区主任Lasky,Bruce先生共同主持。重点讨论了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诊所法律教育改革和职业道德培养等问题,上述三部分内容研讨分别以问题导入、发言和开发式讨论的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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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身健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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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ky,Bruce先生做主题演讲

第二分论坛地点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该论坛围绕着“类型化法律诊所建设”展开,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傲教授与中央财经——马里兰大学小额贷款法律诊所项目主任Daniel Mitterhoff先生共同主持。该论坛以“诊所主题的选择”、“不同资源的利用”和“诊所管理模式”等议题展开,参加该分论坛的中外诊所教师充分分享了各自的经验。

第三分论坛地点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室。该论坛诊主要探讨了“法律教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主题,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与越南芹苴大学法学院院长Lê·Thị Nguyệt Châu教授主持,本论坛讨论的主要问题有诊所课程的教学与指导(教学手法与技巧等)、诊所课程的评估体系等,分论坛重点研讨了关于学生评价的标准和体系问题。

在各分论坛均顺利举行后,武汉大学李傲教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Guttman·Dan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主持了各分论坛研讨成果的集中展示与分享。

25日中午,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蔡彦敏教授主持了本届论坛的闭幕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越南)政策顾问Nick Booth先生与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身健教授分别作了大会的总结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致闭幕辞。参会代表纷纷表示在本届论坛中收获颇丰,有信心更好的开展诊所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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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做闭幕式致辞

25日下午,论坛进入最后一个单元——教学观摩。参会代表自由选择后,分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所大学法学院的诊所教育课堂里进行了观摩与评议。其中,北京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主题为职业道德,清华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的主题为劳动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主题为案件研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则围绕谈判技巧与残障群体权利保护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的召集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潘文军副教授为我院法律诊所选定的课程内容为法律谈判技能,授课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刘刚副教授和Alonzo Emery助理教授。Alonzo助理教授首先向同学们讲授了谈判的基本理论和常用的谈判技巧。接下来,同学们运用刚学的谈判技巧,围绕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的案例进行了模拟谈判。参与诊所课程的同学共分为五组,分别扮演残疾儿童家长、律师、校长、教导主任和政府官员的角色,通过谈判来争取己方利益。该教学主题的选择旨在让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背景资料、揣摩角色心理以及模拟谈判的过程中,了解和识别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学习法律谈判技巧、积累实践经验。在模拟谈判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代表和诊所的其他学生对谈判代表们的出色表现给予了热烈的掌声,并对他们的表现加以点评。两天的论坛也在现场代表们的热烈讨论中走向尾声。

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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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

“2012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年会”于25日下午成功闭幕。本届论坛为亚太地区广大的诊所教育者提供了深入交流的平台,通过广泛的经验分享和问题探讨,不仅形成了诊所法律教育价值和目标上的共识,而且也提出了共同应对未来挑战的对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相信它将成功推动亚太地区诊所法律教育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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