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法人》记者吕斌)2013年1月20日,《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发布会暨企业家犯罪预防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会上,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联合成立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正式发布了“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科院院长 赵秉志 致辞
法制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雷晓路 致辞
法制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雷晓路、法制日报副总编辑李群、著名法学家高铭暄、王牧以及赵秉志、卢建平、张远煌、宋英辉、王大为等权威专家汇聚一堂,围绕企业家犯罪的环境因素和刑事法律风险等问题展开学术研讨。
开幕式主持人 张远煌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院党委书记、
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
第二阶段主持人 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副总编辑 廖卫华
法制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雷晓路在发言时指出,《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是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第四年度发布同类报告,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和精到分析,提供警示样本,推进业界反腐倡廉,为有效预防企业家犯罪、促进企业及企业家健康成长提供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高铭暄 演讲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原会长 王牧 演讲
高铭暄教授则认为,在市场经济体下,企业家是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市场要素,企业家的行为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生死存续,对社会的健康发展也肩负重任。因此对如何有效预防企业家犯罪现象进行专门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王牧教授也指出,《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列举了九条企业家犯罪原因,深刻而具体。
北师大刑科院常务副院长、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点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副巡视员王大为发表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顾问皮艺军发表观点
与会嘉宾黎宏发表观点
自2009年开始,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逐年大幅增多,已从95例上升至245例,期间不乏涉及数额巨大、影响广泛、情节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在2012年度的报告中,涉案企业性质清晰的243例案例中,民营企业家158例,占比65%,国有企业家85件,占比35%。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主要集中在融资、财务管理和贸易等方面,国有企业家犯罪则集中于财务管理和招投标等领域。受贿罪依然是国有企业家触犯的第一大罪名,占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例的近一半,39例受贿案总体涉案数额超过两亿元,金额最高的达到4747.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