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发布日期:2013-01-22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月14至16日,“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大学召开。来自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代表团、哈佛大学法学院代表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和悉尼大学法学院代表团的30余位法律学者参加了会议。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率团参加会议。

“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在全球化背景下,哈佛大学法学院、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悉尼大学法学院在深入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发起了新型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本合作机制以教师交流、学生交流为中心,旨在共同推动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四所法学院每年共同轮流举办教师学术研讨会,研讨当今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法治问题。“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即为本年度的会议。论坛由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主办,由日内瓦大学孔子学院承办。

本次会议以“四域财产法”(Property Law in Four Dimensions)为主题,讨论当代欧洲、北美洲、中国和澳洲等不同法域所共同面临的财产法问题。我院韩大元院长、王轶副院长、朱文奇教授、郭禾教授在论坛上分别发表英文主题演讲。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熊丙万博士应邀参加了论坛各单元的学术讨论。

本次论坛由内部研讨和对外论坛两部分组成。内部研讨于14、15日在位于日内瓦湖畔的日内瓦大学孔子学院召开。研讨会共分三单元。每单元由主题演讲和自由讨论环节组成。

第一单元以“公法与私法的相互影响”为主题。哈佛大学法学院Charles Donahue教授,我院韩大元教授、王轶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Thomas Merrill教授(哈佛代表团),日内瓦大学法学院Marc-André Renold教授,悉尼大学法学院Stefan Gruber博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Isabelle Schulte-Tenckhoff教授先后发表演讲。演讲议题包括财产权的起源、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公共利益与私法、管制性征收法制发展、艺术品财产权与流通管制、文化财产的非法出口交易、普通法和国际法中的原住民财产权等。

韩大元教授以“中国宪法中的财产权保护”为题,介绍了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历史变迁,讨论了中国财产权的范围及其限制,评论了私有财产与共有财产的平等保护原则,分析了中国财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机制。韩大元教授强调了财产权的宪法基本权利属性,认为财产权制度不仅涉及公民个人的物质利益和人权保护问题,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制度性保障基础。

王轶教授讨论了“民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与规范理论”,分析了“公共利益”对民事活动的影响,尤其是对市场经济背景下民事交易自由的限制。王轶教授主张将民事法律规范作类型化区分,提高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第二单元聚焦“知识产权与财产权的关系问题”。郭禾教授、悉尼大学法学院Kimberlee Weatherall副教授、日内瓦大学法学院Jacques de Werra教授、哈佛大学哲学系Michael Kenneally博士先后就知识产权与财产权的理论关系、当代知识产权的哲学基础、欧洲知识产权与财产权的互动、烟草商标权的法律管制等问题作了研讨。

郭禾教授在演讲中着重讨论“知识产权对财产权制度的影响”这一问题。他首先对传统对物财产权相对性的产生作了历史讨论,然后就知识产权的相对性与财产权的相对性作了对比分析。郭禾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已经对财产权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且此种影响将继续发展。他认为,对物权理论以实物占有为基础,而知识产权却不以此为必要。学理上有必要对这种差异给出合理解释。

第三单元关注“国际法中私有、共有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本单元由韩大元教授主持。悉尼大学法学院Emily Crawford博士、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文奇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Henry Smith教授、日内瓦大学研究生院Zachary Douglas副教授等先后发言。本单元讨论的议题包括“武装冲突中的私有财产权保护”、“私有财产的豁免与保护”、“财产权、衡平法与法治理论”和“财产权概念的策略性适用”等。

朱文奇教授讨论了国际交往中私有财产的司法管辖豁免与保护问题,尤其是对国际商事交往中国家行为的性质作了解释。他对中国政府在“私有财产权的管辖豁免”这一问题上的立场进行了历史性分析,对中国相关理论、政策的发展趋势作了讨论。

16日下午的对外论坛面向日内瓦大学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开放。论坛在日内瓦大学古老的报告厅举行。日内瓦大学Yves Fluckiger副校长全程出席16日的开放论坛并致辞。悉尼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Patricia Lane女士、哈佛大学法学院Henry Smith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文奇教授、日内瓦大学法学院Marco Sassoli教授先后演讲。演讲议题包括澳洲财产权流变、法治视野下的财产权与衡平原则、中国私有财产历史变迁和国际法中的公私财产权保护。朱文奇教授结合亲身经历,介绍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公民财富状况,分析了我国财产及财产法的历史性变迁。他认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财富和私有财产的增长,提高了社会整体物质文化水平。朱文奇教授同时也对我国财产权制度当前面临的诸多挑战进行了分析。

“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日内瓦大学校长Jean-Dominique Vassalli教授、副校长Yves Fluckiger教授和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院长Christine Chappuis教授先后分别宴请了韩大元院长等与会学者,与韩大元院长进行了愉快交流。Chappuis院长、日内瓦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赵秀荣副教授全程出席论坛并致开幕辞。日内瓦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Basile Zimmermann教授全程出席论坛并致闭幕辞。日内瓦大学法学院前院长Christian Bovet教授全程出席论坛并主持16日的对外论坛。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公使衔参赞赵宏博士应邀参加了论坛。在论坛期间,韩大元院长与赵宏博士就我院学生到WTO实习等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

16日中午,韩大元院长一行访问了日内瓦大学法学院。日内瓦大学法学院Chappuis院长和前院长Bovet教授与韩大元院长进行了愉快交流,并陪同参观了法学院图书馆。会议期间,韩大元院长等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成员同来自欧洲、美国和澳洲的学术同仁就全球化背景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其它重要问题展开了积极有益的交流。

此外,韩大元院长还于16日上午率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访问了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韩大元院长先后分别与该机构的公民社会首席专员June Ray女士、亚太地区首席专员Rory Mungoven先生、人权条约部主任Ibrahim Salama先生进行了会谈。韩大元院长向他们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就双方在学生实习、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的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议期间,各方代表就下一届论坛的筹备事宜进行了磋商。经初步协商,下一届论坛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14年初在北京主办。

“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附:会议议程

“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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