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发布日期:2013-01-03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论坛现场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王利明主持论坛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也刚致辞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丁露致辞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朱敏致辞

  

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穗开幕

  与会专家

  2012年12月29日,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六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广州市广州大厦开幕,来自全国100余所法律硕士培养院校专家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利明主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朱敏等参加会议。

  孙也刚在致辞中就我国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当加快发展、如何发展、规范管理和提高专业学位管理质量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提出了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与想法。他指出,专业学位教育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前期论证研究,加快授权体系建设,加大投入,理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的关系;要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如设置一些项目 研究生实践基地教学的项目、专业学位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等,推出加强案例教学的政策。他强调,专业教育要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专业学位管理质量。

  丁露在致辞中指出,各高校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体战略部署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等重大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学习政法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确保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培养质量,提高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服务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她指出,今后将重点完善招生计划管理,规范论文标准;加强专业学位,建设法律硕士教学案例库;研究并开展就业调查、能力评价项目;加强法律硕士教育的对外宣传;重视加强网站的建设与运营。

  朱敏在致辞中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及对与会领导、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华南理工大学的发展历程。他说,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他指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方面,学院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为契机,正在积极探索一种“以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养成为核心,熟练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具备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精英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他希望通过本次大会汲取兄弟院校的宝贵经验,推动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政法人才建设与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9日,与会人员围绕“政法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题报告”、“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培养工作改革与创新”、“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论文标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办学需求分析与招生管理改革”等四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30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明年的工作。

  与会的专家还有:中央政法委员会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刘波,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董文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王卫东,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巡视员丘征,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司长姜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书记潘剑锋教授、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处处长周叶中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叶青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霍存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力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秀芹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湘潭大学夏新华教授等。(图/黄镇 文/许国堂 张粤兴)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