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年诚聘优秀人才
发布日期:2013-02-06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一、 学院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0年,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http://www.tjnu-law.com/)已为社会培养了万名以上各种类型优秀的法律人才,在天津市政法系统享有盛誉,在全国日益形成良好的影响。

  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2009年该本科专业获批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该院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制史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6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 点,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该院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2011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天津师范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 一级(培育)学科。为了使该院专业与学科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诚聘海内外一切有志于在天津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优秀人才加盟我院,与我们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二、 招聘教师的基本要求

  学科带头人: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研究方向及人数:法学理论1名。

  2、教授职称、博士学位,50岁以下,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在本学科内有较强的学术影响。研究方向及人数:经济法学、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各一人

  后备学术骨干: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研究方向及人数:刑事诉讼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和国际私法学各1名。

  职位列表:

  后备学术骨干:国际私法学

  后备学术骨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后备学术骨干:环境保护法学

  后备学术骨干:刑事诉讼法学

  学科带头人:宪法与行政法学

  学科带头人:民法学

  学科带头人:经济法学

  学科带头人:法学理论1名

  行政管理岗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详见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tjnu.edu.cn/xingzheng.htm

  三、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联 系 人:马丽颖 晁晓军

  联系电话:022-23766224,13752422790

  E—mail:sdfxyzp@163.comliuxuehr022@126.com(邮件请注明“应聘简历”及信息来源于中国留学人才网)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