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晚上六点半,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四校联袂主办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活动特别讲演,在北京大学凯原楼307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从新闻报道谈台湾刑法上性犯罪的思考”,由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陈子平教授主讲。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主持,吸引了多个院校的学生来到现场聆听。
陈子平教授结合当下新闻报道中的性犯罪事件,从“新闻刑法”这一独特的视角,展开了自己对于台湾地区性犯罪立法与司法适用的阐述。他首先详细介绍了台湾地区性犯罪的立法状况,梳理了1935-1999年台湾刑法有关性犯罪的相关条款,并且对1999年台湾地区刑法修订的背景做了介绍,同时指出修订后的许多性犯罪条款引发了很多争议。例如,台湾地区刑法中对“性交”的定义十分宽泛,导致刑法适用过程中,过多的行为被纳入了强制性交罪的范畴。
其后,陈子平教授详细介绍了许多新闻报道中的性犯罪事件,针对这些案例,陈教授结合司法实务中的见解以及相关的刑法原理,深刻地阐述了新修订后刑法在具体适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陈教授指出,这些案例实际上反应出一些性犯罪条文的修改超乎了一般民众的理解,有违背罪行法定明确性原则的嫌疑。
最后,陈子平教授总结道,综观台湾性犯罪条款的立法与司法适用,应当肯定台湾妇女团体对妇女保护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对于性犯罪立法的影响,有的时候则过于偏执。妇女团体等其他社会团体影响立法,应当更加理性。
陈子平教授演讲结束之后,梁根林教授对其演讲作了精彩的点评。他指出,台湾地区的性犯罪立法,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可能是最“前卫”的。这种立法模式,不论是对于女性还是男性的性自主权的保护都是有利的,但是在适用上也会相应地产生很多难题。在大陆刑法界,“婚内强奸”问题、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关系的问题,也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在互动环节中,在场同学踊跃参与提问,陈子平教授对此依次做了答疑。整场讲座围绕着性犯罪的立法与司法适用问题展开了深入地讨论,在智慧的火花不断撞击出来的氛围下,论坛圆满谢幕。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每月举办一次,由北京大学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赞助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除此以外,“当代刑法思潮论坛”还不定期地举办特别论坛,旨在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和学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