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于1992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规定》,2013年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开始受理博士后申请。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博士(包括应届博士),均可按照本流动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
受理博士后申请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传媒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
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类型包括:国家资助博士后、留学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其中,项目博士后是依托合作导师的研究课题招收和培养的博士后。项目博士后申请者选择合作导师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研究基础和方向、合作导师的研究课题需要,经与合作导师协商,初步确定博士后研究课题后,才能正式开始申请。
具体申报程序及合作导师招收方向等,请参见附件。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
如了解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博士后流动站联系。
联系人:缪树蕾
联系电话:010-64065527
Email: postphd_law@cass.org.cn
2013年2月20日